无执照提供跨境汇款服务,协助他人汇款逾15万元到越南,从中赚取约6000元的手续费,越南女子被判入狱四周。

来自越南的被告黄香江(Hoang Huong Giang,33岁)承认一项抵触付款服务法令的罪名,法官于星期五(6月7日)在国家法院判处她坐牢抵罪。

案情显示,被告2020年4月开始提供汇款服务,协助他人从新加坡汇款到越南,顾客主要是她的友人或因听闻她的服务后而找上门的人。

被告会先向顾客收取新元,再以双方同意的新元兑越南盾的汇率,从越南的一个银行户头转账越南盾到对方家人的越南银行户头。被告会从中收取手续费。

根据法庭文件,从2020年10月至2022年10月,被告在没有执照或获得当局批准的情况下,29次将总共收到的约15万1369元汇到越南,赚取约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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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上透露,被告在2023年6月被警方逮捕,警方也在她的单位内起获12万1875新元和100美元现金。

控方指出,这起案件涉及的金额不小,被告犯罪时长约两年,而她也从中赚取约6000元,要求法官判被告坐牢四周至五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