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用打火机点火,烧毁五辆脚踏车,自己也吸入浓烟送院,66岁独居男子涉嫌恶作剧纵火,落网后被控上法庭。
被告马赫罗夫(Mahrof Bin Sweetho)星期四(6月13日)面对一项恶作剧纵火的罪名,指他于星期一(10日)上午约8时55分,在芽笼加西雅弯(Cassia Crescent)第52座租赁组屋的一个四楼单位外,涉嫌纵火烧毁脚踏车。
根据警方文告,火患烧毁了停放在组屋走廊的五辆脚踏车。勿洛警署的查案人员在事发后锁定被告的身份,并于星期三(12日)将他逮捕,同时起获一个用于纵火的打火机,作为案件证物。
现场照片显示,失火地点位于组屋四楼的走廊尽头。火势被扑灭后,走廊满地灰烬,天花板和墙面都被熏黑,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停放在走廊的数辆脚踏车都被烧剩铁架,有警员到场驻守调查事件经过。
涉纵火男子吸入浓烟送院治疗
据《新明日报》报道,涉事男子在纵火后因吸入浓烟送院治疗。附近邻居指男子独居多年,但性格孤僻,甚少与邻居交谈。
郑姓女居民(70岁,退休者)说,火患发生后看到涉案男子被抬上救护车,男子当时意识清醒,但呼吸略显急促。居民指出,火患造成惊动,浓烟弥漫走廊,有人拨电求救的当儿,也有居民尝试灭火。
新加坡警察部队受询时说,一名66岁男子在意识清醒下送院救治,过后被捕。
新加坡民防部队受询时证实星期一上午约9时接获相关通报。消防员用灭火水管扑灭火势。为了安全起见,警方和民防部队疏散了约50人。一人因吸入浓烟被送往新加坡中央医院治疗。
根据刑事法典435节条文,恶作剧纵火一旦罪名成立,被告可面对长达七年监禁,外加罚款。警方说,当局对那些危及他人生命或安全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公然无视法律者将被绳之以法。
被告目前还押心理卫生学院进行精神评估,案展6月27日过堂。调查仍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