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躲避执法单位追查,男子在电动脚踏车挂上伪造车牌多个月后被当局发现。他被控上法庭后,被处以3000元罚款。陆路交通管理局透露,自2020年来,当局已经针对11起涉嫌在电动脚踏车挂上伪造车牌的案件展开调查。

39岁的彭毅丰(译音)面对一项抵触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状,认罪后于7月2日被判罚款3000元。

陆交局答复《联合早报》询问时说,当局去年初通知车牌T67的注册电动脚踏车主,指他于去年1月11日在购物中心山乐坊附近柏提路(Petir Road)的人行道上违例骑车。车主对此感到不解,因为他当时并没有在那里附近骑车。

“由于车主打算离开新加坡,无须使用电动脚踏车,因此于去年10月22日注销车牌。”

没想到的是,车牌注销一个多月后,车主却在11月30日看到一辆挂着T67车牌的电动脚踏车,停在山乐坊旁的柏提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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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于是守在一旁,同时拨电报警,并趁被告返回取车时上前对质,进而揭发被告罪行。陆交局事后接手处理这起案件。

进一步调查显示,被告的电动脚踏车有自己的注册车牌,但后来因事故而受损。

根据法庭文件,被告在去年8月前后开始盗用T67车牌,但从原车主同年1月就接获违例通知的情况推断,T67车牌可能在更早前就已被盗用。

被告后来承认,他盗用车牌是为了隐蔽身份,躲避当局的追查。法庭文件并没有透露被告为什么选择使用T67车牌号码。

陆交局:证据足够将采取行动包括控上法庭

陆交局发言人透露,自2020年以来,当局一共针对11起涉嫌在电动脚踏车挂上伪造车牌的案件展开调查,其中两人(包括彭毅丰)事后被提控,罪成后各被罚款3000元。

发言人说,当局会依据每起案件的状况进行评估。“如果有足够证据显示个人抵触相关罪行,陆交局会毫不犹豫地采取行动,包括将涉案者控上法庭。”

当局强调,会毫不犹豫地对违例者采取执法行动,确保道路和公路的安全。“任何人被发现在器材上安装假车牌,将面对严厉的惩罚。违例者可被判罚款最高5000元或坐牢最长12个月,或两者兼施。”

自2018年2月起,为加强取缔鲁莽骑行及使用不合格器材者,以进一步保障行人和其他路径使用者的安全,陆交局规定,车主须为电动脚踏车注册及配上车牌。

陆交局也提醒电动脚踏车车主,若注销器材后,不应继续留着或者在任何道路以及脚踏车道使用器材。未注册电动脚踏车可被判罚款最高2000元或监禁最长三个月,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