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堂前行政助理失信3万8799元的捐款和会员费,把钱花在餐馆用餐和个人开销,还悄悄藏下收据本,以避免罪行被揭发。
被告谭丽莹(44岁,译音)共面对三项包括失信、偷窃和抵触滥用电脑法令的控状,她星期四(7月25日)在庭上承认失信罪,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根据案情,被告案发时是大芭窑修德善堂的行政助理,负责收取信徒的捐款和善堂会员的会费。每当有人通过现金或支票捐款或支付会费时,被告必须开收据给对方,并留存收据副本。
根据规定,被告须把收到的钱财连同收据本一同锁在善堂的抽屉内。当收据本用完后,被告须将收据本,以及所收到的现金交给财务主管。财务主管会核对账目,接着会分发新的收据本给被告。
2022年3月5日至5月26日,被告借职务之便,失信在慈善活动收到的3万7799元捐款,以及1000元的会员费,并用这笔钱支付个人家庭开销,如购买日常用品和到餐馆用餐等。
被告本想归还公款 无奈金额太大无力填补
为了避免善堂管理层发现她的罪行,被告悄悄藏下已使用的部分收据本。起初,她想趁他人尚未发觉时补上挪用的公款,但随着挪用的金额越来越大,她根本无力填补。
2022年5月底,财务主管发现被告在3月至5月期间,没有交上部分收据本。善堂在6月1日进行审计后发现被告的失信罪行,在6月4日将被告停职。秘书长在6月20日向警方报案。
被告罪行被揭发时,曾同意将失信款项归还善堂,但她至今并未做出任何赔偿。
案件展期至8月13日下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