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食物垃圾和不明液体等物品从高楼丢出窗外,两名组屋屋主各被判罚款700元。这是环境公共卫生(修正)法令生效后,首次在这项法令下对高楼抛物者治罪。

国家环境局星期六(7月27日)发文告说,第一起事件发生在勿洛北2街,一名63岁男子把物品丢出厕所窗外;第二起发生在宏茂桥52街组屋,一名42岁女子把食物垃圾和不明液体等扔出厨房窗口。当局没有说明涉事的两人是不是屋主。但两名分别已在今年6月11日和25日被判罚款700元的屋主,都是高楼抛物初犯。

环境局早前持续在事发地段接获高楼抛物的投诉,随后安装了监察摄像机,最终拍到物品从这两个单位抛出窗外的画面。环境局没有透露两个地段的高楼抛物问题持续了多久。

国会2023年2月6日三读通过环境公共卫生(修正)法案,包括为组屋高楼抛物案增设假定条文,加强执法力度和法律威慑力。这项法令同年7月1日生效。

在相关假定条文下,环境局一旦确定某个组屋单位有人高楼抛物,例如有目击者或被监察摄像机拍到罪证等,屋主将自动被视为违例者。若屋主在事发时把整个单位租出去,责任则由租户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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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主或租户可在接到违规通知后的14天内举证反驳,例如证明他事发时不在单位内或垃圾不是他扔的,又或是提供可能犯案者的身份。

过去三年每年调查近3万起高楼抛物投诉

环境局在文告中提醒,在住宅单位乱扔垃圾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危害公众安全、弄脏环境,也影响公共卫生。增设假定条文后,屋主或租户得为高楼抛物行为负起更大的责任,希望借此遏制违例行为。

2021年至2023年间,环境局每年调查约2万9000起高楼抛物的投诉。其间,环境局部署摄像的年均次数达2500次,每年平均展开约1100次针对肇事者的执法行动。

永续发展与环境部把今年定为“公共卫生之年”,旨在激励全民加强良好卫生习惯,共同打造一个洁净、绿色且具韧性的新加坡。环境局重申:“要打造一个清洁绿色的新加坡,每个人的努力都很重要。”

永续部长傅海燕去年11月在国会书面答复时透露,组屋高楼抛物案件假定条文生效后,去年7月1日至10月8日,环境局接获并跟进了近7800起高楼抛物的投诉。超过80个住宅单位的约140起违规行为被监控摄像机拍下,环境局对36人采取执法行动,其中四人被提控。

高楼抛物初犯者最高刑罚为罚款2000元、第二次被控可被罚款最高4000元、第三次或以上最高1万元。法庭也有权发出劳改令,下令违法者清理公共场所最长12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