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在禁烟区吸烟被当局人员抓个正着,男子为帮助少年竟然吃下香烟,让少年赶紧逃跑。被告求情时辩称不知道在新加坡吃香烟是犯法的,法官驳斥男子说他是因妨碍执法才被控,判他罚款1000元。

被告拉马穆蒂(Ramamoorthy Reddiar,53岁)面对一项抵触吸烟法令的控状,指他妨碍环境局人员执法。他星期二(7月30日)在国家法院认罪。

根据案情,2024年3月18日晚上约8时40分,被告在后港10道第515座组屋底层独自饮酒。不久后,一名拉马穆蒂不认识的青少年到组屋底层吸烟,但该区属于禁烟区,也张贴了禁止吸烟的标志。

晚上9时许,两名国家环境局人员在附近巡逻,见到青少年在禁烟区吸烟后,上前表明身份,并询问青少年的个资。青少年见到环境局人员后感到慌张,并未回答对方的询问,环境局人员于是重复提问。

此时,被告让青少年把香烟交给他,青少年照做后,被告竟然把香烟放进嘴里吃掉。被告接着让青少年赶快逃跑,少年也拔腿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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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吃香烟是一时冲动 想助青少年避免留污点

被告吃下香烟让少年逃跑的行为已妨碍环境局人员执法。被告称,他当时只是一时冲动,想帮助青少年避免在年少时留下污点,才会这么做。

控方指出,在相关条文下初犯者可被判罚款最高2000元,鉴于被告初次触犯吸烟法令,控方立场是判被告罚款,罚款的数额交由法庭定夺。

被告求情时说,他不知道原来吃香烟触犯新加坡法律。他须照顾年迈的母亲,而且妻子也没有工作,他是家中的经济支柱,恳请法官轻判。

法官下判时纠正被告说,他并非因为吃香烟而触法,他想吃多少香烟都没问题,他是因妨碍执法才会被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