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绝不容忍利用本地金融体系来犯罪的人。政府目前采取的监管措施恰到好处,足以震慑犯罪分子,但不至于吓跑合法的投资者。
国会星期二(8月6日)通过反洗钱与其他事务法案(Anti-Money Laundering and Other Matters Bill),共有16名朝野议员、非选区议员和官委议员参与辩论。
多名议员担心收紧监管措施可能影响我国作为全球商业和金融中心的竞争力,数码发展及新闻部长兼内政部第二部长杨莉明在总结辩论时,以一些国际调查佐证说,现有措施正好落在“宜居带”(Goldilocks Zone),即多一分太严,少一分太松。
例如,据今年3月公布的全球金融中心指数,我国是世界排名第三的金融中心,仅次于纽约和伦敦;去年的巴塞尔反洗钱指数(Basel AML Index)则显示,我国面对的洗钱风险,比日本和香港等区域国家和地区来得低。
她认为,维持一个有效和完善的反洗钱机制,对于我国作为一个成功的国际金融中心至关重要。
“如果我们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或其他把关者监管不力,我们将失去竞争力。因为合法投机者及资产管理人会觉得他们没有获得足够保障,因而不愿意让资金流入新加坡。”
反洗钱与其他事务法案 旨在提升我国打击洗钱能力
反洗钱与其他事务法案旨在提升我国打击洗钱活动的能力,政府会一并修改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CDSA)、所得税法令、消费税法令,以及进出口管制法令等相关法令。
几个关键的改变包括:允许执法机构在不用掌握赃款完整流向之下,制裁协助洗钱者;允许警方或控方在结案前,向法院申请出售会贬值或维护费高的资产,如汽车、船艇和牲畜;赋权警方调查涉及境外环境罪行的洗钱案。
去年8月,警方侦破本地历来最大宗的洗钱案,逮捕10人,起获总值30亿元资产。西海岸集选区议员胡美霞发言时提到,有人反馈银行因此出现“反射反应”,要求顾客提供繁琐文件,拖慢了户头审核过程。
就此,杨莉明说,金融机构在发生重大案件后加强检查并不让人意外,尤其是那些受牵连的领域。保持警惕并非坏事,因为这些把关者在防止洗钱方面扮演重要角色。不过,关键在于检查须是“合理和适度”的,不能过度妨碍合法业者和投资者。
她在回应碧山—大巴窑集选区议员安迪询问时则说,这次修订法案并非为了某起案件,政府会因应新的威胁持续检讨和收紧管制。“打击洗钱是一个永无止境的旅程,采取的措施不能是爆发式的,必须持续关注问题领域。”
目前,执法机构若要申请庭令脱售扣押的资产,须先获得各方同意。法令修改后,当局可单方面提出变卖申请,法庭只要认定资产快贬值或维护成本高,或是同意变卖资产符合公众利益,就可下令脱售。
针对议员询问提早变卖的标准,以及如何评估资产贬值速度等,杨莉明认为要设定一套标准可能不太实际。资产价值取决于调查或诉讼预计需要的时间,以及它们贬值的速度等,相关机构会寻求专业意见。唯有当这些资产无益于调查或庭讯时,才会提前出售。
国会星期三(7日)继续开会,将辩论善粮捐赠法案,以及新加坡前进党非选区议员潘群勤和梁文辉提出的检讨选区划分程序动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