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协助钓鱼骗局团伙,从新山入境狮城,盗用受害者的银行卡资料购买高价手机和奢侈品,从中赚取3000元佣金和一个名牌包,被判坐牢56个月。

被告陈念豪(23岁)来自马来西亚,面对14项诈欺罪和三项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的控状,他星期三(8月7日)承认其中六项,余项将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被告的同伙是许凯建(29岁)。

案情揭露,被告安排了一名马国籍司机,于4月11日、13日和16日,负责接送两人出入新马。

4月11日,两人在柔佛公寓Paragon Suites @ CIQ,与男子“谢东来”碰面,领取苹果手机,而这些手机已经通过Apple Pay绑定了钓鱼骗局受害者的银行卡。

领了手机后,两人乘车入境狮城,直奔滨海湾金沙,用Apple Pay尝试购买苹果手机,但交易没有成功。两人转战奢侈品店,成功支付870元购买一个迪奥(Dior)男性卡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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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随后搭地铁到狮城大厦,用另一张绑定卡购物,但未能成功支付。两人又前往乌节路的苹果商店,被告按指示使用另一张绑定银行卡购物,最终成功支付4035元,买了两台手机。得逞后,同伙让他继续消费,被告又花了6052元5角买了三台手机。

此后,两人还买了一台三星手机、三台苹果手机、两个古驰(Gucci)包,以及一个圣罗兰(Yves Saint Laurent)名牌包。直到银行卡被移除,两人才无法继续消费。

接着,司机将两人送到义顺,同伙独自到手机店倒卖五台苹果手机和一台三星手机,换取8840元。同伙按照谢东来的指示,将其中1680元PayNow给一个手机号码,再将3000元和其中一个价值3300元的古驰包送给被告。被告后来将这笔钱花光,并将包包送给妻子。

司机将两人载回新山公寓,两人当时身上还带着4160元现金、三台苹果手机、一个迪奥男性卡包、两个古驰包和一个圣罗兰包。除了被告的古驰包,同伙将其他物品交给谢东来,对方则将圣罗兰包赠送给他。这些物品至今没有被警方起获。  

一名33岁加拿大籍男子于当天傍晚上网报案,称信用卡于同月10日被绑定在苹果电子钱包,隔天被盗用870元。

被告和同伙三天内成功使用两张银行卡,一共消费2万8278元。两人未能成功支付的数额为1万740元9角4分。

被告星期三认罪。控方指出,被告为了赚快钱当跑腿,和同伙三次进入新加坡,消费了2万8278元,并将商品在本地转卖或带回马来西亚。

法官最终判他坐牢56个月。(人名译音)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4年8月8日的《新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