躺在国大和南大厕所内,要求女学生帮忙扶起,54岁男子却没穿好裤子,向女学生暴露下体,还要对方帮忙穿好裤子。

男子梁文伟(译音)后来也在拉扎鲁斯岛(Lazarus Island)全裸骑脚踏车,因在公共场所裸露,被控上法庭。

被告面对五项抵触杂项(公共秩序和滋扰)法令的罪名,他星期三(8月28日)在庭上承认其中三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根据案情,去年5月23日,一名新加坡国立大学的女学生报案,指一名男子在国大大学城李棕体艺中心(Stephen Riady Centre)的无障碍厕所内向女学生暴露下体。

调查显示,被告在18日晚上10时来到大学的无障碍厕所;他躺在厕所内,向一名女生呼救。看到被告躺在厕所地上,女生便要求女友人(即报案者)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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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此时发现被告的裤子拉下,下体完全暴露。被告则指他的手肘和膝盖受伤。

两名女生帮忙扶起被告,而在前者一再催促下,被告才把裤子拉上。女友人事后报警。

一周内到两大学 以相同方式向女大生“露宝”

庭上透露,被告也在事发五天后在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犯案。被告以相同方式向一名女学生求助,并向对方暴露下体。被告事后还要求对方帮忙穿裤子,但被拒绝。女学生后来报警。

调查显示,当天早些时候,被告也曾向另一名女子暴露下体。

根据法庭文件,去年11月14日,被告也在拉扎鲁斯岛全身赤裸骑脚踏车。

被告驶过两名女露营者时,停下对她们说,他的衣服被海水冲走,并向对方要了衣服。两名女子拒绝被告的要求,随后远离他。

两名女子在事发隔天又再次看到被告全裸骑脚踏车,两人后来报警。

法官星期三下令提呈被告的强制性治疗报告,案展9月27日下判。

在公共场所裸露一旦罪成,违例者可判坐牢最长三个月,或罚款最高2000元,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