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工人在打扫公寓电梯大厅时,因不满被货物挡道,与搬运工起争执后,突然掏出美工刀割伤对方耳朵,判坐牢24周。

这起伤人案发生在今年2月29日早上10时55分,地点在翡珑山路(Mount Vernon Road)Bartley Ridge公寓内。

被告是63岁的刘进明(译音),案发时是公寓的清洁工,他面对一项用利器蓄意伤人,以及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的控状。

案情显示,被告案发当天早上在公寓地下二楼的电梯大厅抹地板,一名搬运工人正好将一拖车的货物搬到电梯大厅入口处。

清洁工换水后返回电梯大厅时,用手推车碰了一下搬运工,叫后者不要挡路。(取自法庭文件)
清洁工换水后返回电梯大厅时,用手推车碰了一下搬运工,叫后者不要挡路。(取自法庭文件)

被告后来推着手推车要换抹地水,发现搬运工和货物挡住去路,双方为此起口角。有一名公众看见被告与搬运工吵架,试图打电话给公寓保安,但地下二楼收讯差,电话无法接通,于是公众决定留下继续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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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起争执 客工美工刀割伤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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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被叫移杂物 阿叔持双刀叫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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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被告换了抹地水并返回电梯大厅时,再次遇见搬运工。他用手推车轻轻推了搬运工人一下,叫后者不要挡路。

搬运工回话说,被告可以开口要求,不需要推他,双方再次吵起来,最后发生肢体冲突。

被告在过程中突然从口袋里掏出一把美工刀,他先打了搬运工一巴掌,再用美工刀割伤对方的左耳。

被告从口袋里取出一把美工刀。(取自法庭文件)
被告从口袋里取出一把美工刀。(取自法庭文件)

公众当时用手机录下事发经过,他看见被告用美工刀伤人后,立即打电话给公寓保安。

法官下判后对被告说,这是被告第三次用美工刀伤人,希望是被告最后一次干案,也希望他日后若遇到相同的情况,可以用更好的应对方式。

法官提醒被告不要重犯,否则下次刑罚会更重。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4年8月29日的《新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