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向他人行贿,为公司谋取卫生服务合同,九年期间涉案贿款逾71万元。该公司董事连同两名涉案人如今被控上庭。
被告李志远(54岁)、刘淑琴(48岁),以及程开忠(55岁)星期四(8月29日)各被控四项至14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的罪名。
贪污调查局发出文告指出,李志远、刘淑琴和程开忠在案发时分别是Sanipro Marketing私人有限公司董事、Sanipro Marketing职员,以及Sanitus Building Supplies私人有限公司的卫生洁具部门负责人。
从2013年7月至2021年8月,李志远被指向程开忠和两名来自Lixil Inax Vietnam Corporation和American Standard Vietnam的越南籍代理人行贿。
涉及贿款包含3万1990新元、2万8874澳元(约2万5542新元)和50万零993美元(约65万2646元新元)三笔款项。这些贿款被指用作于促进Sanipro Marketing与另三家公司达成商业利益的报酬。
刘淑琴则涉嫌协助李志远向程开忠和两名越南代理人行贿。
三名被告的案件星期四在国家法院过堂,三人都已聘请或打算聘请代表律师。除了程开忠并未表明是否有意认罪,李志远和刘淑琴都表明不认罪。
法官将李志远和刘淑琴的案件展期至9月24日进行审前会议,程开忠的案件则展期至9月19日过堂。
贪污调查局强调,新加坡对贪污采取零容忍态度。贪污若罪成,违例者可被判最高10万元罚款,或最长五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当局会调查任何与贪污有关的投诉和举报,包括来自匿名者。公众如果要向贪污调查局举报,可通过当局的官网,或电邮到report@cpib.gov.sg,或拨打热线1800-376-0000,或写信到当局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