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汉被指来新参加活动,邀请前女下属与他和友人饮酒时,趁她失去意识之际,两人强奸和性侵她。前女下属被送回家,醒来后发现自己全裸,随即到医院检查,并报警揭发两人罪行。
根据《新明日报》报道,两名男被告分别是49岁和50岁,是20多年的朋友,前者是34岁涉案女子的前上司。49岁被告被控三项控状,指他非礼、性侵以及妨碍司法公正;50岁被告则面对六项控状,指他非礼、强奸、偷拍以及妨碍司法公正等罪行。两人不认罪,案件星期一(9月2日)在高庭开审。
为保护受害人,法官下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可揭露受害人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姓名。
控方曾在上周申请撤销禁令,让媒体报道两名被告的身份,但高庭法官认为他们的群体太小,很容易揭露受害人的身份,因此驳回申请。
根据双方同意的案情,女子去年2月24日抵新,前上司同天抵达,其友人隔天抵达,两人入住卡尔顿酒店(Carlton Hotel)。抵新后,女子和前上司约好2月26日傍晚6时在餐厅吃饭。
当天,两名被告一起运动又吃了午餐后,先回酒店房里喝酒。傍晚5时30分,女子忙完后,应约来到他入住的酒店一起喝酒。进房后,前上司给女子介绍了友人,三人在房里聊了起来,怎料话锋逐渐变“色”,喝完了金酒(gin)又开始倒白葡萄酒。
女子称,喝酒时两名被告一直叫她干杯,最后只记得喝着半杯白葡萄酒,然后就失去意识。她记得自己睁不开眼,偶尔有点意识时曾多次说“不”。她还依稀记得,曾到厕所呕吐,也记得全裸躺在厕所里,有人帮她洗澡,然后又带回床上。当她醒来时,不见前上司,只看见其友人,跟他说感觉自己被强奸了时,对方毫无反应。
两被告则说,50岁被告和女子隔天凌晨3时45分离开房间,并将她送回住所,然后于4时15分返回酒店,并要求更换床单。中午12时45分,49岁被告发短信给女子,问她感觉如何,对方叫他解释前一晚发生了什么事,被告建议碰面喝咖啡,女子说仍虚弱,因此未见面。两名被告同天下午先后被捕。
控方指出,女子会供证说明她后来去了私人医院,检查是否被性侵,之后被转介至竹脚妇幼医院,并在该处接受警方问话。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4年9月3日的《新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