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公司董事贿赂新加坡管理大学专业进修学院前协理处长21万余元,以利公司与新大续约,从中赚取至少63万元,被判入狱28个月。

被告蓝闲泷(47岁)共面对35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的控状,他否认有罪。控方早前以其中10项罪名提控他,其余控状暂且搁置。他受审后被裁定罪成,星期三(10月2日)面判。

根据控辨双方同意的案情,被告案发时是International Alliance Marketing公司(简称IAM)董事,公司起初经营电子产品生意。

2016年左右,被告通过共同朋友结识当时在新大任职的陈代义(46岁)。被告尝试向陈代义推销公司业务,询问新大是否需要安装LED墙或视听设备。

2016年11月,陈代义代表新大聘请被告制造用于视频制作的玻璃板。被告则借机表示公司也承办活动和广告营销业务,而公司顺利在2017年4月受委负责新大在新达城的活动展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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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在2017年4月左右成立新大专业进修学院(SMU Academy),为在职专业人员提供持续教育的专业培训。陈代义被委任为学院服务运营与业务改进部门的协理处长,负责监督部门的销售和项目管理等工作。

陈代义为了达成学院注册人数目标开始寻找营销伙伴,被告过后同意合作,双方签下为期一年的合同。根据合同,IAM负责推广学院的课程,并从学员报名费中赚取约两成的佣金。新大也会每月支付3500元给IAM作为呼叫中心服务的费用。

不久后,陈代义向被告索求贿金,作为促成学院与IAM达成商业利益的报酬。由于被告当时缺钱,但仍想要陈代义的生意,因此答应支付IAM每月25%的利润给陈代义当作报酬。若选择继续使用IAM的呼叫中心服务,每年也会支付一个月的费用给陈代义。

控方指出,被告在2018年6月至2019年10月期间,共支付21万6522元的贿款给陈代义。这期间,被告顺利续约两次,在扣除贿款后,从中赚取至少63万3428元的利润。因此,控方建议法官判他坐牢30至33个月。

被告闻判后通过律师针对罪成和刑罚上诉。

陈代义因向包括被告在内的三家公司董事收取共47万2052元的贿款,早前认罪后被判坐牢42个月和缴付9万零552元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