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玩具店与一对夫妇起争执,中年妇女深感不满,趁对方离开时,竟从后偷袭踢倒他们的三岁儿子。她试图逃离现场,但被男童父亲和商店电眼抓个正着,如今为此得锒铛入狱。

36岁被告杨诗婷(译音)星期五(11月1日)在国家法院承认一项蓄意伤人的罪名。

法官下判时指出,被告出于对男童父母的报复心理,但考虑到受害者年幼,这种攻击显然是懦弱的表现。被告也是一名母亲,犯案后试图逃离现场,也没有表现出悔意,因此判被告入狱10天。

这起事故发生在2024年5月1日晚上7时左右,地点是汤申路大华广场(United Square)一家玩具店。由于受害男童事发时未满18岁,根据儿童与青少年法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会泄露他身份的资料。

案情显示,事发当天,男童与父母和五岁的哥哥在玩具店购物,父母买好玩具后来到礼物包装台,而此时,被告也正好来到包装台,准备包装她买的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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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料,被告因使用胶带一事,与受害男童的父母起争执。双方后来停止争吵,在包装完事后走出商店。被告走在男童一家的后方。

对纠纷一事耿耿于怀的被告,这时竟然拿对方的孩子出气,从后方突袭他们的三岁儿子。被告踢了男童右脚,导致他摔倒在地,弄伤了膝盖。

被告以为没人会看到她的恶行,殊不知男童父亲当时正转过头来,目睹了被告偷袭男童的行为,当下就阻止她离开。商店的电眼也拍下这一切。

指被告对无辜男童施暴毫无悔意 控方要求严惩

庭上透露,受害男童事后到诊所求医,他申诉左膝盖疼痛,但没有明显外伤,拿了三天病假。至今,被告没有对受害男童做出赔偿。

控方指出,这场争执是被告和受害男童父母之间的事,被告没有理由对年幼的受害人下手。此外,被告事后也试图离开,并在接受警方问话时,多次称她是“不小心”绊倒受害男童,这显示她毫无悔改之意,对此促请法官判她坐牢两周至三周。

被告的丈夫星期五也出庭旁听,在法官下判后上前与在被告栏里的被告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