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商人与美发师合资开设邻里发廊,营业才几个月就闹意见不和;美发师被指私吞生意收入,并且拆下店里电眼,试图隐瞒发廊的真实盈利,最后甚至将发廊改到自己的名下继续营业。
商人蔡瑞庆以两人合开的公司名义,把美发师王金福告上法庭,获判胜诉。高庭计算发廊的生意收入与营运成本后,谕令王金福偿还78万7500元给公司。
司法委员莫哈默费扎尔星期二(12月17日)发表书面裁决时指出,答辩人王金福的说辞缺乏逻辑与可信度,例如王金福声称发廊多年来在做亏本生意,以及他没有私自牟利,但王金福同时却有能力购买价值逾230万元的洋房,并且无法说明置产资金来源。
根据判词,蔡瑞庆在国民服役期间认识王金福,两人于2010年合开名为“Concorde Services”的公司,准备做发廊生意。两人都是公司的注册董事。
隔年10月,公司租下三巴旺地铁站的一个店面,开始经营名为“Station 33”的发廊。蔡瑞庆与王金福个别为发廊掏出10万元的运作资金,由王金福管理发廊的日常运作。除了王金福,发廊也聘请了四名美发师。
不过,发廊开设不到几个月,蔡瑞庆与王金福就闹意见不合,两人关系从2012年初开始恶化,蔡瑞庆也甚少出现在发廊。发廊的生意牌照在2017年7月被注销,公司也在2020年1月被令清盘。
公司之后入禀法院起诉王金福,指后者对公司失责,不诚实地转走属于公司的收入与资产,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诉方欲索讨近250万元的赔偿。
诉方指出,除了首几个月,王金福都没有把生意收入存进公司银行户头。发廊职员向顾客收取现金付款后,把钱交给王金福,但这些收款没记录在公司账目上,王金福也把原本安装在收银台的电眼拆掉。
同时,王金福被指瞒住蔡瑞庆,偷偷地以个人名义将发廊的部分店面,出租给一家美容院,独吞租金收入。当蔡瑞庆派人到发廊查账时,也被王金福赶走。2017年4月,王金福注册一家名为“Andy Ong Beauty Services”的发廊,接着将地铁站店面租约改到新发廊名下,同年10月开始以新店名营业。
王金福则反指是蔡瑞庆不顾生意,丢下他独自管理发廊,而且发廊一直都在亏钱,所有收入都拿来支付员工薪金与其他运作成本等。他也称自己对做生意不感兴趣,也不晓得蔡瑞庆把他注册为公司董事。
不过,司法委员认为,与王金福相比,蔡瑞庆的证词更合理和具说服力。证据显示王金福知道自己是公司董事,而且并非自己所称地“几乎不识字”、被蔡瑞庆“蒙骗”等。
在司法委员看来,证据指向王金福从2012年开始,把发廊的收入当作自己的个人资产,并且在接下来的六年内,没将半分钱存入公司银行户头。尽管王金福声称他把钱用来支付营运开销,但司法委员说,王金福没必要暗地里行事,除非他真正的目的是将发廊收入占为己有。
更何况,司法委员指出,若发廊真的如辩方所说的亏钱,王金福也没理由会选择续租约,继续经营生意。而且,王金福甚至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在2013年买下一栋价值超过230万元的有地住宅。
为此,司法委员裁定王金福违反他对公司的职责,挪用发廊收入,并且将资产转移到他自己名下的发廊。司法委员按照呈堂证据,估算发廊六年来的收入与开销后,谕令王金福赔偿78万7500元外加利息给诉方。(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