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值夜班时擅离职守与朋友聚餐,接获丢弃炸弹道具的指示后忘记处理,也没有通知接班同事,导致后者真以为发现炸弹,惊动警员到场调查。
被告都伦德拉(46岁)面对没有正当理由下擅离保安岗位、向公务员提供假资料,以及造假档案共三项控状。
他早前承认其中两项,法官星期二(12月17日)将另一项控状一并考虑后,判他罚款1800元抵罪。
案情显示,被告当了13年的保安人员,案发时是保安公司One Imperial Security的兼职员工。
控方星期二在庭上指出,这相信是本地第一起保安员在无正当理由擅离保安岗位罪名下被判的案件。控方指出,被告的罪行难被发现,他选择擅离职守与朋友聚餐,滥用雇主对他的信任,要求法官判处被告监禁和罚款,以儆效尤。
不过,被告的律师反驳,是两名保安顾问放了炸弹道具后忘记取回,不该怪罪被告,将他当成两人的替罪羊,恳求法官判罚款就好。
参与演习三人都忘处理“炸弹” 吓坏接班同事
根据案情,被告任职的保安公司在2023年12月底聘请两名保安顾问——孙佳颍和许正升为公司进行保安演习。
2024年1月3日,孙佳颍致电通知公司董事会在1月5日清晨,在宏茂桥工业区2第32座工业大厦进行演习,到时会在保安不知情下在显眼处放置可疑包裹,以评估保安如何处理这类情况。
1月4日,被告被派往工业大厦执勤,值班的时间是1月4日晚上8时至1月5日早上8时。被告在晚上约11时21分擅离职守,与朋友在豪利大厦见面聚餐。
两名保安顾问在1月5日清晨约4时25分抵达工业大厦时,发现大门开着,没有保安执勤。许正升于是拨电联系被告,后者谎称外出购买食物,很快就会回来。实际上,被告是在接到来电才准备返回。
孙佳颍和许正升便将炸弹道具放在保安亭附近的一个电单车停车位,接着回到车里,但到近清晨5时仍不见被告。两人于是决定取消演习,离开前忘了取走道具。
许正升事后想起了炸弹道具,凌晨约5时11分致电被告,反复交代他丢弃炸弹道具。不过,被告忘了丢弃道具,也没有通知接班同事,还在签到簿上记录自己在值班时间一直在大厦工作。
不知情的同事后来发现道具,以为真的是炸弹,连忙报警,惊动多个部门人员到场调查。被告随后在4月8日被捕。
被告原本也面对一项造成公众恐慌的控状,这项控状则被判无罪释放。(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