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岁男子行迹可疑面对巡逻警员调查,拒捕过程中对警员拳打脚踢吐口水,因涉嫌袭击和打伤两名警员,星期三(12月18日)被控上法庭。

警方星期二(17日)深夜发布文告说,金文泰警署的两名警员星期一(16日)中午约12时50分,在金文泰3道一带进行反犯罪巡逻任务时,发现一名可疑男子;经搜查,在男子身上找到疑受管制药物、吸毒工具、一把剪刀,以及一部据称不属于男子的手机。

男子拒绝合作,变得有攻击性,逮捕过程中涉嫌对两名警员拳打脚踢,被制服后还对另一名警官吐口水。

根据警方文告,两名警员分别是23岁和24岁,头部、脸部、胸部、手臂多处挂彩,入院治疗后都已出院。

涉案男子是陶菲克(Mohd Taufik bin Hashim,33岁),他在星期三上庭面控,控状包括两项蓄意伤人阻止公务员履行职责罪名、一项使用暴力阻止公务员执行任务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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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曾吸毒 控方要求加重刑罚

法庭文件显示,涉嫌三项袭警罪名之外,被告还面对另一项违反滥用毒品法令的控状。

他先前因吸食冰毒被定罪,2020年6月11日判监五年半,外加三下鞭刑。由于被告在减刑令期间犯案,星期二未能向中央肃毒局提供尿液样本,违反了减刑条件,控方在第一项控状中要求加重刑罚,可能面临高达199天的额外刑期。

根据刑事法典第332节条文,蓄意伤人阻止公务员履行职责一旦罪成,可监禁长达七年,外加罚款或鞭刑。根据刑事法典第353节条文,使用暴力阻止公务员履行职责一旦罪成,可判处四年以下有期徒刑外加罚款。

此外,被告持有攻击性武器和欺诈性持有财产,以及与毒品相关的罪行,警方和中央肃毒局仍在调查。案件因此展期至2025年1月15日过堂。被告目前获准以3万元保释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