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犯罪团伙带着已绑定钓鱼骗案受害人银行卡的手机,来新加坡疯狂购物,买下多台手机和奢侈品,再转售给二手商或带回马来西亚,男子被判入狱62个月又12周。

马国籍被告许凯建(29岁,译音)共面对17项包括欺骗和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的控状,他星期四(12月19日)承认其中六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案情显示,被告在马国认识数名涉及经营钓鱼骗局的中国人。他们会发送钓鱼网站的链接给受害者,并将盗取的银行卡信息绑定到手机。

招募友人加入犯罪团伙行列

被告则按照团伙的指示,使用这些手机通过payWave购买最新型号的苹果手机和奢侈品等。今年初,被告还招募友人陈念豪(23岁,马来西亚籍)加入他的行列。

4月11日,被告带着陈念豪到新山的一间公寓单位,向名叫“谢东来”的男子取已绑定银行卡的数台手机。过后,被告安排一人载送他与陈念豪到滨海湾金沙。“谢东来”指示被告在店外等待,由陈念豪负责入店购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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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可从转售物品的收益抽取10%至15%左右的佣金,陈念豪则因负责购物,被发现的风险更大,可获得35%的佣金。然而,被告想与陈念豪平分佣金,违背“谢东来”的指示,也进入商店购物。

他们当天在滨海湾金沙、狮城大厦、乌节路的苹果店和百利宫等处,用绑定银行卡的手机购物,但其中一些交易并未成功。之后,他们到义顺5道的手机店,将买来的五台苹果手机和一台三星手机,以共8840元的价格转售。由于店家现金不足,其中1680元转账到“谢东来”指定的电话号码。

他们当天带回新山的“战利品”包括7160元现金、三台价值约6052元的苹果手机、价值870元的迪奥卡夹、三个总值9460元的名牌包。被告把3000元现金,以及其中一个价值3300元的名牌包给陈念豪;“谢东来”则把约3510元的名牌包给被告作为奖励。

被告与陈念豪在4月13日再度入境新加坡,以相同手法干案。包括第一次犯案,他们顺利用手机绑定的银行卡付款共2万8278元,另有约1万零740元的交易并不成功。

受害人发现信用卡被盗刷后在4月11日向警方报案,被告在4月16日尝试入境犯案时被捕。被告至今并未作出任何赔偿。

被告第三次企图入境再犯案时被拦截 

控方指出,被告为赚快钱当犯罪团伙的跑腿,还招募陈念豪加入,两次来新加坡时至少八次顺利盗刷信用卡,消费2万8278元。这些物品最终被卖给新加坡的二手商或带回马国。被告是在第三次企图入境再犯案时被拦截的,因此建议法官判他坐牢62至74个月又12至14周。

被告律师求情时说,被告配合警方调查,包括提供犯罪团伙在柔佛的地址,并选择尽早认罪,且并非主谋,恳请法官轻判。

陈念豪早前已被判坐牢56个月。(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