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你巴士司机从停车场驶出马路时没注意路况,撞倒一名正在过马路的妇女,导致后者伤重不治。

肇事迷你巴士司机陈春侠(65岁,音译),事后面对一项抵触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状。他于星期一(12月23日)在国家法院认罪后,被判入狱六个月,及吊销各级驾照八年。

这起致命事故发生在2023年8月12日早上9时49分,地点是裕廊西41街第497座组屋的停车场出口处。不幸丧命的妇女是63岁的蒙塔姿(Mumtaj Bee D/O Sahul Hameed)。

案情显示,被告案发时驾驶迷你巴士,从组屋停车场右转驶进案发路段。他当时没有注意路况,没看到推着手推车的死者正从他的右边过马路。

根据庭上播放的行车记录器画面,被告发现死者后紧急刹车,但为时已晚,迷你巴士已将死者撞倒,手推车内的物品也散落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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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下车查看死者,也电召救护车。庭上透露,死者被撞后神志不清,无法沟通,事后送院抢救,隔天(13日)伤重离世,死因是脑损伤。

法官:被告虽没超速 但未保持警惕

控方指出,被告从停车场驶进马路时,死者已在过马路,若他当时有注意路况,就会看到死者。死者当时也离交通灯约100米远,因此她有权在案发处过马路。此外,被告也曾因违规停车和两次闯红灯接获销案罚款,控方因此建议法官判他坐牢五至七个月,及吊销各类驾照八年。

被告律师代求情时称,被告自1980年开始驾驶,至今有超过40年经验,交通违规记录相对较少,恳求法官从轻发落。

法官下判时指出,虽然被告没有超速,但他却没有保持警惕,死者当时也没有违规过马路。法官最后判被告坐牢六个月,及吊销各级驾照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