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吉巴督桂林景公寓有四座大楼的外墙都刷上新漆,唯独第五座楼的其中一道外墙仍是当年落成时的旧漆颜色,显得陈旧与失修;原来住在顶楼的夫妇被指不合作,拒绝让承包商从单位通往天台展开维修工作。
公寓分层地契管理委员会(MCST)如今入禀国家法院,要求法庭谕令陈荣祥与郭金鸾夫妇,准许承包商进入顶楼单位,让承包商在不受阻挠的情况下,完成维修工作。这项申请星期四(12月26日)在内堂举行案件会议。
根据建筑维修与分层地契管理法令,除非得到建筑总监的其他指示,所有建筑物外墙每七年必须重新粉刷至少一次。
由于通往天台的楼梯是在陈荣祥夫妇所住的顶楼单位内,装修商必须获得夫妇同意,才能进入屋内,上到天台安装吊索系统,以安全地进行外墙粉刷工作;若改用其他方法,例如从其他楼栋去到这一楼栋的天台,对工作人员来说相当危险。
拒让工作人员进屋 郭金鸾:因管委会与承包商做出不合理行为
陈荣祥夫妇原本同意让承包商进入单位,但之后改变立场,拒绝让工作人员进屋。郭金鸾声称,这是因为多年来管委会与承包商做出一些不合理的行为,例如承包商没有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
管委会早前向高庭申请,让诉方获准对判入穷籍的陈荣祥展开司法程序。根据破产法令,起诉人必须在得到高庭批准的情况下,才可对破产者展开追讨债务的诉讼。
不过,高庭司法委员莫哈默费扎尔考虑后裁定,公寓案件与陈荣祥的债务无关,因此管委会无须法庭批准,就可对陈荣祥提出关于进入住宅单位的庭令申请。司法委员星期二(24日)发表判词阐明理由,并且揭露这起纠纷的详情。
位于武吉巴督的桂林景公寓于2000年建成,过去14年来,陈荣祥夫妇与公寓管委会之间频频闹纠纷,自2008年起相互发律师信,对彼此做出各种指控,并且曾报警和对簿公堂等。双方目前为了是否应准许承包商进入陈荣祥夫妇的公寓单位而闹上法庭。
根据判词,公寓共有五座住宅大楼,一座大楼由数个楼栋组成。陈荣祥夫妇所住的楼栋,看上去与同一座大楼的其他楼栋,以及另外四座大楼明显不同。其他楼栋的外墙都换上“新装”,刷上新漆,唯独陈荣祥夫妇的楼栋外墙颜色显得陈旧。
楼栋自2008年未维修和重新粉刷
管委会指出,陈荣祥夫妇的楼栋自2008年以来就没有维修和重新粉刷外墙,因此外墙还是公寓最初竣工时的颜色。由于楼栋的失修情况相当严重,有居民曾向建设局投诉,当局也指示管委会赶紧采取补救措施。
因本案仍在审理阶段,司法委员决定不进一步阐明答辩人所做的指控细节。但他在判词尾声语重心长地指出,继续对簿公堂对双方都没有好处,因为无论案件结果是管委会无法维修公寓外墙,或承包商强行进入陈荣祥夫妇的单位,都可能涉及不同的违法行为。
司法委员劝双方认真考虑进行调解,找到一个合理的方案,让陈荣祥夫妇在设定一些条件的情况下,准许承包商入屋,通往天台,以展开维修工作。(人名译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