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岁逃役男子出狱仅两天后再次违例。他不仅未按时回营报到,甚至在被控获保释后又选择逃役,如今被判坐牢六个月又九天。
由于被告沙伊克(Shaik Abdul Mateen Bin Ahmad Basri)在假释期间犯案,法官下令他须额外坐牢32天。
沙伊克面对五项抵触民防法令的罪名,星期四(12月26日)在庭上承认其中三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案情显示,被告于2021年8月开始在新加坡民防部队服役,过后被分派到位于乌美4道的民防部队总部。他后来因逃役罪入狱服刑四个月,2023年10月28日获假释出狱。
被告原定出狱两天后(10月30日)回营报到,但未按时现身。他声称尚未做好准备,尽管上司要求他回营,他仍未遵从。
被告后来在2024年3月21日被警方逮捕。当时他接到报到指示,要求他隔天(22日)按时回营,但他仍选择缺席。
被告8月6日再度被捕,事后被控上法庭。被告当时表明有意认罪,获保释外出,但他须遵守保释条件,包括在保释期间继续回营报到服役。
岂料,被告屡教不改,违反保释条件再次逃役,结果再度被捕,并从2024年11月15日还押至今。
庭上透露,被告共逃役超过九个月,在这期间也没有提供正当理由,或医疗证明来解释缺席原因。
针对逃役事件,国防部早前强调,国防部严正看待这类案件,新加坡所有男性公民和永久居民都有义务履行国民服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