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杂项)法第三阶段两项针对刑事披露和精神失常制度相关的修订内容,将于2月14日生效。

国会在2024年2月5日三读通过刑事诉讼(杂项修正)法案,主要对性侵孩童和残暴恶行等严重罪案加强打击力度,包括推出“保护公共安全增强版”的新判刑(Sentence for Enhanced Public Protection ,简称SEPP),给予公众更多保护,赋予执法人员更大的逮捕和调查权,以及提高刑事法庭程序的透明度、公平性和一致性。

律政部星期五(1月17日)发文告,列出第三阶段针对刑事披露和精神失常(unsoundness of mind)制度的修订内容。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共13项修订已分别于2024年5月8月生效。

首先,针对刑事披露,律政部是在2010年引介刑事案件披露制度(Criminal Case Disclosure regime),让控辩双方在开审前依次披露和交换案件信息。2011年起,判例法也阐明普通法披露制度。

刑事诉讼(杂项)法修订后 实行起来更明确清晰

刑事诉讼(杂项)法修订后,通过编纂、澄清或修改普通法披露义务成法,以便实行起来更明确清晰,同时与刑事案件披露制度的次序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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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披露制度也进行部分微调,其中,扩大这个制度适用的范围,强制国家法庭和高等法庭相关案件都须参与,以便审前信息得到充分披露、清楚了解双方争议点,进而提升审判更聚焦和提高效率。

第二,针对不适宜答辩,以及犯罪时精神失常而被判无罪的人,刑事诉讼(杂项)法也修订这两类被告适用的特殊程序。

刑事诉讼(杂项)法也进一步改善精神失常制度。高庭普通审判庭可裁定不适宜答辩者,必须或应该在高庭审理案件中,可被拘留的最长期限,并为此列出适用的程序;赋予法庭在精神失常诉讼中,要求或允许使用视频会议的权力;允许法庭为了司法公正,免除当事人出席精神失常诉讼案;澄清心理卫生学院访客审查报告的机制,以及部长签发拘留令和有条件释放令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