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茂桥谋杀案被告星期二(1月21日)早上被押回到案发现场,协助警方重组案情和厘清案发细节。
这起命案发生在2024年11月29日凌晨1时25分左右,地点是宏茂桥6道第125座组屋四楼。67岁的妇女林全莲在屋内遇害,同住的66岁男子黄振恒事后被捕,并于11月30日被控谋杀。
控状显示,被告涉嫌于11月27日至29日期间在事发地干案。控方在庭上申请将被告还押在樟宜医药中心进行为期三个星期的精神状况评估。
星期二(1月21日)早上9时7分许,被告由一组警员押回案发现场,协助警方重组案情和厘清一些细节。
被告身穿红衣短裤和一双透明人字拖,头发灰白,有些许凌乱。从组屋的露天停车场下车后,他皱着眉头,神情严肃地跟随警员乘坐电梯来到事发单位协助警方调查,中间没做停留。
案件展至1月24日再过堂
进入单位后,被告全程待在单位内指认现场,随行的调查员和警员则不时走出单位进行交谈和讨论。
调查期间,警方在四楼走廊的两端设立封锁线,还部署了警员在封锁线内协助受影响的邻居出入家门。
在单位逗留约两小时十分钟后,被告于上午11时20分左右乘坐警车离开现场。
被告的案件展至星期五(1月24日)再度过堂。
根据刑事法典第302(1)节条文,谋杀罪名一旦成立,可被判死刑。(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