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超市经理为还债务,称是超市进行促销,多次偷走超市货物以低价卖给迷你超市老板,三个月内售出总值逾8万元的酒精饮料和咖啡,赚取约6万7000元。

这名超市经理还安排买家到超市取货,甚至指示不知情的同事将货物装载到买家车上。

被告是41岁的周沙金(译音),事发时是位于后港的豪阁林购物廊巨人超市经理。他面对一项监守自盗罪名,星期四(1月23日)认罪后,被判坐牢15个月。

案情显示,被告授权为超市下单,也受托管理超市接收的货物。

2024年8月至10月间,被告多次偷走超市货物,当中包括皇帽和虎牌等1280箱啤酒,三箱葡萄酒和60箱咖啡,这些货物总值约8万2224元。

庭上透露,被告事先找上了两名经营迷你超市的朋友,询问对方是否愿意用较低价格购买公司的啤酒,葡萄酒或咖啡。为了不让朋友起疑心,被告称是超市在进行促销。

收到两名朋友的订单和汇款后,被告便利用作为超市经理的职权,代超市订购朋友下的单。

指示不知情同事 将货物装载到买家车上

当货物抵达超市时,被告会通知朋友到超市取货,甚至指示同事帮忙将货物搬到朋友的车上。由于被告是超市经理,同事并没有怀疑他挪用了公司货物。

法庭文件显示,被告从两名朋友处共收取约6万7000元。被告称,他受到不法贷款者的骚扰,所以才这么做来偿还债务。

庭上披露,超市的货物最后没有起获,被告至今也没有作出任何赔偿。

被告在2024年11月1日被捕,隔天控上法庭,事后获保在外。被告在11月6日遭解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