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朝野议员一致通过《维持种族和谐法案》,授权内政部长向散布损害新加坡种族和谐的个人或实体发出限制令,但工人党在场的七名议员就相关的修宪案全数投下反对票。

《维持种族和谐法案》(Maintenance of Racial Harmony Bill)星期二(1月4日)在国会提出二读,旨在巩固政府处理种族问题的权力,强化应对威胁种族和谐的能力,并强调种族和谐与宗教和谐同等重要,共15名议员参与辩论。

为了防止种族组织受外来势力影响,300多个包括宗乡会馆和商会的种族组织,将指定为受监管实体。这些实体须申报来自国外捐款和匿名捐款、披露与外国的关系和公开领导层结构等。

就议员关注哪些组织将列为“指定实体”,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说,恶意外国势力可能通过这些实体破坏种族和谐,因此定义较宽泛,但政府将务实且审慎处理。

他说,目前计划指定与华巫印相关的宗乡会馆和商会,但随着威胁环境的变化,未来可能考虑纳入其他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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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政部长可发限制令 但总统有最终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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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观察:《维持种族和谐法案》 一把高悬的防护利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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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受监管 不代表目前存有不当行为

尚穆根强调,法案并未注明外国势力本身不可接受,指定为受监管实体也并不表示这些实体存在不当行为。

他指出,法案仅仅表明实体从事与种族相关的活动,有时这正是它存在的意义。这些实体对新加坡至关重要,发挥着积极作用,“促进社会联系、传承传统和文化、加强商业网络,以及推动许多其他有益的工作”。但实体活动的性质使它们更易受外来势力影响,因此须要采取预防措施。

“我们的目标是防范恶意的外国势力,而非限制社团或商会合法的社交和商业活动。”

针对数名议员关注防范措施是否会抑制个人参与种族活动,尚穆根回应说,新加坡必须保持开放,持续与世界互动,但机遇常伴随风险。政府已识别出这一领域的潜在风险,并采取预防措施。法案的防范措施希望在保持开放与自我保护、免受恶意外国势力之间,找到适当平衡。

内政部长可发布的限制令禁止个人或组织传播特定信息、发表相关演讲、参与印刷、编辑或制作、担任刊物编委会或委员会,并采取措施阻止信息在新加坡传播等。限制令一经发布立即生效,最长期限为两年,违反者将面临罚款或监禁。

工人党:新法无需额外审查 尚穆根:额外制衡有其价值

为确保总统对限制令拥有最终决定权,新加坡共和国宪法法案同时修正,赋予总统对种族与宗教和谐总统理事会(Presidential Council for Racial and Religious Harmony,简称PCRRH)成员的任命建议,以及限制令的批准、取消或修改的酌情决定权。

工人党阿裕尼集选区议员林瑞莲认为,国会和公众对部长的监督已经足够,无需PCRRH和总统的额外审查,但尚穆根认为,这终归是判断问题。

“政府的立场是,国会和公众是对部长权力的重要制衡,但额外的总统和PCRRH审查能提供有价值的制衡。系统最终是否有效,取决于相关人员廉洁与否,不论是部长、理事会、总统或国会。”

尚穆根强调,政府正在建立长期支持新加坡发展的框架和制度,新法案“正是过去60年来持续进行、建设制度的一部分”。  

国会今天继续开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