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5年前开始合伙经营菜饭摊,到如今为了餐饮生意的股份打官司,长城集团创办人与合伙人皆不服高庭裁决,均提出上诉,继续对簿公堂。

长城集团创办人郭观华早前入禀高庭,寻求法官裁定合伙人叶永生答应转让股份的两份协议有效,但被法官驳回。叶永生则称他持有与长城集团有关一共46家公司的25%股份,但同样不被法官接受。

高庭法官维诺于2月5日(星期三)发出书面判词,阐明他做出上述裁决的理由。由于法官批准答辩人叶永生的部分诉求,后者算是赢了官司,因此法官谕令诉方须支付叶永生的讼费,数额为54万2948元。

判词揭露,郭观华与叶永生已决定就高庭裁决提出上诉,接下来有待法庭定下审理上诉案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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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书面判词出炉前,法官已在2024年7月31日开庭宣读口头裁决。当时休庭后,郭观华告诉媒体,他会与代表律师商讨裁决,而叶永生则称希望随着裁决出炉,双方之间的纠纷得以解决,他仍视郭观华为朋友。

这起民事诉讼于2023年11月在高庭开审,诉辩双方之间的争议点包括长城集团包含哪些公司,以及郭观华与叶永生翻脸后,如何协议结束合作关系,还有这些协议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郭观华的弟弟郭观堡也是辩方证人,拥有本地另一咖啡店集团八达岭的他,与叶永生站在同一阵线。

审讯揭露,郭观华与叶永生于1990年代末开始合作,在兀兰经营菜饭摊生意,后来生意越做越大。长城集团目前在新加坡经营咖啡店、食阁、经济菜饭与烧腊档口等,经营的餐饮摊位超过160个。

除了经营餐饮业务,长城也从事房地产生意,并且设立了数十家公司,当中一些公司由郭观华与叶永生合股持有,一些则有其他第三方有份持股。

在合作的过程中,郭观华与叶永生的关系渐渐恶化。郭观华指责叶永生暗地里投资弟弟的咖啡店生意,但叶永生否认背叛郭观华或要与长城打对台。两人的关系终在2018年左右破裂。

双方后来尝试就如何终止合作关系与转让股份等事项达成协议;郭观堡也一度当中间人,帮两边传话。但两人始终无法达成共识,最终闹上法庭。

诉方的立场是,双方在2018年至2020年陆续制定了三份转让股份协议,但叶永生后来反悔,不肯承认第一和第三份协议。叶永生反指郭观华违反买卖股份协议,在叶永生转让其中10家公司的25%股份后,郭观华仍未支付叶永生应得的赔偿。

法官考虑了双方证据后认为,无论是诉方或辩方,都无法证明郭观华与叶永生曾正式立下协议,让叶永生交出持有的长城集团25%股权,或让郭观华以没有具体说明的价格,买过叶永生的股份。

在法官看来,虽然叶永生在2018年把10家公司的股份转让给郭观华,但后者只是代叶永生持有股份,为此郭观华如今必须把股份转回给叶永生。

郭观华与叶永生也为另外六家公司的股份转让僵持不下。法官对此裁定,双方没有正式达成协议,叶永生仍在这六家公司持有股份。

至于叶永生要求法庭裁定,他持有与长城集团有关一共46家公司的25%股份,法官不认为有足以做出裁决的充分证据,为此驳回叶永生的这项诉求。

法官在判词里解释,郭观华与叶永生当年决定合作后,餐饮生意迅速增长,促使两人在扩充业务时采取临时(ad hoc)的方法,并没有把生意有组织地归纳到同一个集团;同时,两人多年来的合作是建立在高度信任的关系上,甚少为他们所达成的协议做书面记录,这些都是导致双方如今出现纠纷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