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司长向当局撒谎,隐瞒他用公务邮袋为朋友私寄名表;不满被判监一周的他提出上诉,要求罚款即可,被法官驳回后即日入狱服刑。

高庭法官迪达星吉尔早前听了控辩双方陈词后,星期一(2月10日)发表上诉裁决,维持坐牢一周的原判。

法官指出,国家法院法官对本案案情与相关判例的理解及分析无误,被告胡鑫权(46岁)的行为可能对新加坡公共服务的声誉造成严重影响;而且,他在提供假信息给外交部副常任秘书之前,特地与父亲套好说辞,这是加重刑罚的因素之一。法官宣判后,准许胡鑫权在庭上与家人短暂谈话15分钟,才押往监狱。

外交部将启动内部纪律处分程序

胡鑫权早前在庭上透露,他已向外交部递上辞呈,但由于案件仍在审理中,辞职手续未能完成。外交部发言人回答《联合早报》询问时指出,胡鑫权目前在放无薪假期,当局严正看待外交部人员做出任何不当的行为,随着胡鑫权的案件如今审结,当局将开始内部纪律处分程序。

胡鑫权于2024年4月在国家法院承认一项向公务员提供虚假信息的罪名,他另外面对两项欺骗控状,交由法官下判时考虑。

延伸阅读

用外交公务邮袋私寄名表 外交部司长被判入狱一周
用外交公务邮袋私寄名表 外交部司长被判入狱一周
用外交邮袋助友人寄名表 外交部司长认罪
用外交邮袋助友人寄名表 外交部司长认罪

根据胡鑫权所承认的案情,他在2023年1月12日找上驻中国北京的一名外交部同事,谎称他的中国外交官朋友的父母要拿东西给他,希望同事能帮忙用外交邮袋,把物品从中国带回新加坡。同事答应帮忙胡鑫权,但实际上,胡鑫权是想私下帮助一名中国籍女友人姜思(译音)运送名贵手表,这名友人并非外交官。

五天后,同事从中国飞回新加坡时,携带装有21只名贵手表、一枚戒指和七本儿童书的外交邮袋。同事对外交邮袋内的物件并不知情。在进行安检时,移民与关卡局人员发现外交邮袋内有名表,随后通知警方,外交部跟着也接到通知。

胡鑫权担心前途受影响,决定谎称手表是父亲的,并将计划告知父亲,他认为上司会因此对他宽容。1月19日,胡鑫权发电邮给副常任秘书,谎称手表是父亲的,并称是父亲要求他协助将手表带回新加坡。贪污调查局接过此案展开调查,胡鑫权起初也向调查人员重复同样谎言,但不到一天就改口承认罪行。

案件在国家法院审理时,控方原本要求法官判罚款6000元至9000元之间,辩方则恳请判不超过5000元的罚款。不过,在2024年5月下判的莎米拉诗里巴蒂法官认为,有必要判处胡鑫权坐牢。控方表示读了国家法院判词后,接受法庭决定判予监刑的理由,为此要求高庭维持判处胡鑫权的原判。

换律师提上诉 被告有撒谎前例

为了这次的上诉,胡鑫权更换代表律师,从原本的萨斯纳登(Shashi Nathan),改聘高级律师陈志明代表他。辩方指出,国家法院的判刑没有充分考虑几个因素,包括胡鑫权给假信息的行为所造成的伤害微乎其微,他也没有从中获取金钱上的好处;而且,他在接受当局调查时一天内就承认撒谎,没让当局浪费更多调查资源,法庭判他坐牢是过重的惩罚。

不过,迪达星吉尔法官接受国家法院法官所说的,无论胡鑫权多快承认撒谎,他的行为都可能对新加坡公共服务的声誉造成严重影响。

此外,法官指出,这并非胡鑫权唯一一次撒谎。他所面对的另外两项控状,其中一项便揭露他曾向外交部谎称,装有班纳杜的外交邮袋是要寄给北京一名同事,但其实是寄给他自己的朋友。法官说,综合考虑所有因素,判胡鑫权坐牢不算过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