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八成雇主已准备好落实劳资政灵活工作安排要求指导原则,七成的雇主则已制定了处理灵活工作安排申请的流程。
这项有关劳资政灵活工作安排要求指导原则(Tripartite Guidelines on Flexible Work Arrangement Requests)的调查,由新加坡社科大学和全国雇主联合会联合展开。调查在去年9月开展,结果于星期一(2月10日)公布。
共有367名雇主参与调查,涵盖制造业、能源、交通、零售和餐饮等10个行业。这些雇主当中,57%的人聘请超过100名员工。
调查显示,相比小型企业,更多100人以上的较大型企业已有相关的申请处理流程;这些雇主也对部门经理和人事部门能够遵循灵活工作安排指导原则更有信心。
在灵活工作安排种类上,有77%的受访雇主提供灵活办公时间安排,70%雇主允许雇员申请灵活工作地点,提供灵活工作量选项的则有26%。
有四分之三的雇主认为,提供灵活工作安排能提升员工幸福感,约七成的雇主认为提供灵活工作安排有助于留住现有员工,约三分之二的雇主则认为提供这样的安排能提升公司的韧性。
劳资政灵活工作安排要求指导原则于去年4月公布,12月正式生效,规定所有企业须制定流程,评估雇员的灵活工作安排要求。不过,指导原则不具备法律约束力,也不要求雇主一定要为员工提供灵活工作安排选项。
受访雇主认为,指导原则生效后,申请灵活办公的雇员将增加,特别是20岁至40岁的雇员,以便他们可以照顾家人以及追求工作与生活的平衡。这也意味着,能够提供灵活工作安排,将成为未来雇主吸引和留住人才的关键条件之一。
调查显示,尽管大部分雇主都已准备好应对员工提出的灵活工作安排申请,但部分行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在落实过程中仍面临挑战。例如,允许员工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可能影响会议安排或导致人手不足,难以应付业务需求。
有餐饮业雇主指出,小餐馆的人手调配和排班本就复杂且耗时,若员工要求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将使情况更加棘手。
中小企业落实灵活工作安排或需更多补助
调查也发现,有约五分之一的雇主误以为指导原则生效后,他们就必须批准员工的所有灵活办公申请。调查小组分析,这些雇主在正确理解要求后,有很大概率会愿意提供灵活工作安排。
新社科大职场行为卓越中心主任谢圆至博士指出,相较于大公司,中小企业在推行灵活工作安排上面临更多挑战,也可能对灵活工作安排在吸引和留住人才方面的效果持怀疑态度。
新加坡中小企业商会受询时也指出,有一些中小企业误以为指导原则生效后,雇主就必须提供灵活工作安排。“我们希望当局能继续推广教育和联络工作,帮助中小企业更好地理解新规定。”
商会也指出,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批准灵活工作申请难度更高,“他们在落实指导原则上需要更多的帮助,也可能需要更多的资金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