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汉因将猫从高楼抛下,以及一脚踩死猫等虐猫行径,早前被判入狱14个月,并禁养宠物一年;现在,控辨双方针对刑罚提出上诉。
被告林鹏立(32岁,译音)共面对五项抵触动物和飞禽法令的罪名,早前承认其中三项,法官将余项纳入考量后在上星期五(2月7日)做出裁决。
控方:历来最恶劣虐待动物案之一
本案控方形容此案为历来最恶劣的虐待动物案之一,在判刑陈词时促请法官判被告坐牢24个月。案件星期二(11日)在国家法院过堂时,控方针对刑罚提出上诉。
被告在控方提出上诉后,通过IRB Law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律师提出反上诉。被告也选择从星期二开始入狱服刑。
被告律师早前代为求情时说,被告案发时患有严重抑郁症,这与他的罪行有关联。控方随后反驳说,被告在前两次犯案后已寻求治疗,后来再犯是他的个人选择,而且被告有预谋犯案,事后还抛尸掩盖罪行。
国家法院法官苏文龙早前下判时说,被告行为残暴,对社区猫带来不必要的伤害和痛苦,虽然他患有严重抑郁症,但罪行不可宽恕。不过,考虑到被告的求情因素后,法官认为控方求刑24个月监禁过重,最后判被告入狱14个月,以及禁止养宠物一年。
控方当时在法官发表裁决后,表示需要时间考虑是否对刑罚上诉。
根据案情,被告从2019年底开始虐猫,每当他感到厌烦时,就会特地开车到宏茂桥组屋区找猫。他起初只是踹猫出气,后来变本加厉,在虐猫后将它们装在袋中带到别处,有时还将它们虐死,包括从高楼抛下。
2020年4月21日凌晨,被告在宏茂桥3道一座组屋抓到一只猫,揪着它的脖子提上12楼,然后将它抛下活活摔死。被告下楼确认猫死后,从车上拿出垃圾袋,将猫尸装袋丢弃。
约一个月后,被告对另一只猫下手,这次将猫从组屋的八楼扔下。他后来发现那只猫没有断气,再补上一脚把它踩死,将猫尸扔进垃圾桶里。
被告:虐猫使他兴奋激动 感觉获得解脱
调查显示,被告虐猫是为了缓解情绪困扰,他说虐猫使他兴奋激动,感觉获得解脱。
被告在2020年5月被捕,同年12月至隔年6月接受治疗后,情绪不再低落。然而,到了2021年12月,他又无法控制自己,再向猫下毒手。
监控摄像机的录像显示,他当时抓起一只猫狠狠地砸向墙壁,连续做了两次,然后若无其事地离开。这只猫后来被送往兽医诊所,证实多处骨折,留医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