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岁本地妇女与28岁缅甸男子相恋,但女方因担心家人反对,隐瞒婚讯,婚后也未与丈夫同居。然而,男子在申请永久居民和长期探访准证时,谎称与妻子同住,最终两人各被罚款6000元。
两名被告分别是缅甸籍的韦卢觉(Wai Lu Kyaw)和陈玉兰。他们星期二(2月11日)在国家法院各面对八项抵触移民法令的控状,并各自承认其中两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案情显示,2022年1月,男被告在克拉码头一家培训中心,学习食品安全与卫生课程时,结识了女被告,随后发展恋情,并于2023年1月注册结婚。
女被告一直未向家人透露婚讯,因担心对方年纪轻,家人无法接受。婚后,男被告并未与妻子同住,而是一直租住在金文泰4道第375座组屋,女被告则与家人同住在金文泰4道第310座组屋。
2024年6月6日,男被告向移民与关卡局提交新加坡公民配偶长期探访证和永久居民申请表,由女被告作为担保人。他在申请中谎称自己住在女被告的住址,并已与她同住一年以上。
两人明知这是虚假陈述,却仍在申请表上签名确认。他们了解住址是移民局审批的重要考量因素,若如实申报分居,申请可能不会获批。
同年7月9日,男被告成功获得长期探访证,有效期两年。不过,9月18日,他在租住的单位接受当局人员检查时被捕。同日,女被告也在自己家中被逮捕。
男被告在庭上求情时说,他知道此举犯法,但因不想与妻子分开,因此铤而走险。女被告则说,她经济拮据,还需照顾中风的前夫,希望法官轻判。(人名译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