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检讨建筑环境通行准则,建议在更多类型的大楼和设施,包括专科诊所和学府设置哺乳室,为须要哺乳的母亲提供更多支持和便利。

建设局星期三(2月12日)公布建筑环境通行准则(Code on Accessibility in the Built Environment)中的部分修订建议。当局是在2023年第三季启动准则的修订工作,并在去年底展开公众咨询,咨询活动已于今年1月27日结束。

根据修订建议,医院、综合诊疗所、医疗中心和专科诊所、巴士转换站和地铁站、机场和游轮中心、体育场和公共游泳池、主题公园、游乐场和民众俱乐部,都须设立至少一个哺乳室。这些场所每多2万平方米的面积,须增设至少一个哺乳室。

拟定的新准则也要求总楼面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指定建筑,包括办公楼和商业园、购物商场、多用途大厦和其他混合开发项目,须设置至少一个哺乳室;每多2万平方米面积,须额外提供至少一个哺乳室。

这比现有规定的1万平方米总楼面面积少一半,意味着有更多建筑须按这个更高的要求,设哺乳室以惠及更多正在哺乳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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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规定更多建筑设哺乳室 建设局就通行准则新草案展开公共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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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讨建筑环境通行准则 建设局拟增添哺乳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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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也要求学校,包括幼儿园、中小学、初级学院、大学和其他学府,只要总楼面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就须设至少一个哺乳室。

建设局建筑规划与通用设计建筑管制署署长陈筑毅受访时透露,当局是基于研究和向各方咨询,设下5000平方米面积作为相关基准的“最佳起点”,而每多2万平方米面积增设至少一个哺乳室,将能满足人们的需求。

新准则也明确列出哺乳室的要求,包括须配有座椅、插座和镜子;用于放置吸奶器和个人物品的桌子或架子;空间最少须长1500毫米和宽1200毫米;应宽敞明亮又通风;不应设在厕所内等。它也必须是个私密空间,配有可上锁的门。

建设局料第二季发布修订后建筑环境通行准则

总理公署部长兼财政部和国家发展部第二部长英兰妮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建设局预计在今年第二季发布修订后的建筑环境通行准则。

当局将与负责检讨通行准则的委员会讨论公众咨询期间收到的反馈,并对准则修订内容做最后调整。新的通行准则一旦生效,所有新建筑都须遵守,现有建筑进行大规模翻修时也须采纳。

英兰妮当天走访了纬壹科技城的Elementum办公楼。业主在每个楼层设置哺乳室,整栋办公楼共有13间哺乳室,超越现行整座大楼只须设置至少一间哺乳室的要求。

她说,哺乳室只是对有新生儿的妈妈提供更舒适环境的一个方面。“我们应该专注的问题是,我们如何让新加坡成为一个更方便家庭的地方,如何支持年轻父母,让他们能更容易地兼顾工作和照顾孩子。”

和美置地是Elementum的业主。负责项目发展及市场营销事务的集团董事钟福昌受访时说,每间哺乳室预计花费2万元打造,集团决定在新大楼提供额外哺乳室的原因,是考虑到租户可能难以在自己的办公处设置哺乳室,也希望借此促进工作与生活平衡,让租户能从中受益。

卫生部旗下的卫生部控股去年入驻这栋大楼。公司传播和营销部助理主任陈蕴(41岁)受访时说,她育有四岁和七个月大的儿子,平日需要至少使用哺乳室两次,办公处具备数量充足且设备齐全的哺乳室,让她能安心地上班。

“之前的公司利用一个小房间当哺乳室,妈妈们须要商量如何分配使用时间。现在公司内和大楼每层楼都设有专门的哺乳室,随时都有空着的哺乳室可用,真的很方便。此外,哺乳室设有插座、小冰箱和洗手盆,我不必带着一堆东西到处跑,大大减轻了我的负担,尤其是当我想专注于工作的时候。”

符合条件建筑业主和租户 可申请无障碍建设基金

英兰妮呼吁符合条件的建筑业主和租户,可以申请建设局推出的无障碍建设基金,为建筑进行升级改造,设置哺乳室或哺乳舱。

截至今年1月,已有160名私有建筑业主利用无障碍建设基金,为建筑进行改造,设置无障碍设施。这个总值4000万新元的基金,目前仍有约2000万元资金,有关申请将于2027年3月31日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