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妇搭双层巴士跌倒,称巴士司机开车有疏忽,入禀法庭起诉巴士司机和新捷运追责,法官指虽同情妇女伤势,但电眼显示妇女疑踩空失足跌倒,司机并无疏忽,判她败诉。
这起意外发生在2020年2月17日,起诉人陈氏芳娥(译音,60余岁)当时和女儿一起乘搭新捷运的一辆双层巴士。当时,起诉人右手提着食物,左手抓着手把要爬到巴士的上层,但称到了阶梯顶端时,巴士就移动,导致她摔倒。
起诉人因此指巴士司机疏忽驾驶,入禀法庭起诉司机索赔,也向新捷运追责。
根据判词,起诉人指巴士司机没确保她已经入座就开车,称她是年纪大的乘客,巴士司机应该多加留意,但巴士司机当时却和另一名女乘客说话,结果分了心。
她也指,巴士司机开车时不平顺,且单手操控方向盘,没有将巴士控制好。不过,巴士司机否认她的指控,并指他无需等起诉人入座再离开车站,也没有忽然开车或强行刹车,即使单手开车也妥当地控制了方向盘。
法官指,本地没明确规定要求巴士司机需等乘客入座再开车,而法官参考外国案例后,也认为这样的做法合理且符合现实,因若要等所有乘客入座才行驶,就会对交通系统造成负担。
法官也认为,起诉人虽年长,但不属于弱势群体,她曾形容自己在巴士摔倒前是健壮和敏捷的人,在接受盘问时也说,她无需行动辅助工具爬楼梯到巴士上层。
巴士电眼画面则显示,起诉人经过巴士司机时没任何行动不便,也没停下告知巴士司机她行动不便,或要求对方等她入座再开车。
虽然巴士下层还有空位,但起诉人选择到上层入座,这是更具风险的选择,也显示她并非弱势人士。
另外,电眼也揭露巴士并未忽然移动,而巴士当时在移动或停下时,其他乘客都没有失去平衡。
法官指,起诉人因事故受伤是不幸的,他虽然同情起诉人经历的痛苦和疼痛,但错不在巴士司机的驾驶方式。根据电眼画面,起诉人看起来是踩空,失去平衡摔倒,法官因此判她败诉。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5年2月13日的《新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