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特权委员会看穿工人党秘书长毕丹星指示工人党前议员辣玉莎隐瞒谎言,因此在量刑时减轻辣玉莎须负的责任。法官认为,幸好特委会发现这一点,未让毕丹星的行为影响辣玉莎所受刑罚,对她造成实质伤害,因此判他罚款就已足够,无须坐牢。

毕丹星向特委会作伪证,案件经审讯后星期一(2月17日)下判。他两项抵触《国会(特权、豁免和权力)法令》控状罪成,共判罚款1万4000元。

国家法院法官陈乐熊同意控方立场,他下判时说:“毕丹星的行为没有对辣玉莎造成实质伤害,这是重要的一点。因为她是特委会听证会审判的对象,若特委会听信毕丹星的谎言,她必会遭负面影响,须承受所带来的伤害。”

特委会当时裁定,辣玉莎要为2021年8月3日首次向国会撒谎一事负全责,建议罚款2万5000元;同年10月4日,她听从工人党领导指示继续谎言,罪责较轻,罚款1万元。

毕丹星面对的两项控状,每项刑罚为罚款最多7000元,或监禁最长三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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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丹星作伪证罪成 法官裁决一文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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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辩双方针对刑罚陈词时,都认为罚款就已足够,但在数额方面,副首席检察官黄文光促请法官判毕丹星每项控状最高7000元罚款,辩方律师安德烈(Andre Jumabhoy)则要求罚款4000元。

黄文光说,毕丹星是国会反对党领袖、工人党秘书长,也是一名律师,他却为了保护自己的“政治资本”,在宣誓的情况下作伪证,这是非常严重且不光彩的行为。此外,他在庭上一再撒谎,毫无悔意,虽然不至于判处他监禁,但应该处以最高额罚款。

安德烈则说,追根究底,这起案件源于辣玉莎选择撒谎,而叫她撒谎的人不是毕丹星,所以没有必要把罚款定在最高额。

法官考虑控辩双方的陈词后说,毕丹星在2021年10月1日曾发电邮告诫工人党议员,若无法证实所说的话,就要面对特委会审查,因此他显然知道向国会撒谎的后果,也应该清楚他的行为会对辣玉莎造成伤害。

此外,法官也考虑到毕丹星作伪证的目的,他为了维护个人的政治资本,不惜出卖辣玉莎和自己的干部;为调查和审理这起案件,造成警方和法庭资源的浪费。他虽然没有挑起谎言,但却指导辣玉莎继续撒谎。

法官说,这种种因素虽然不至于判毕丹星坐牢,不过判处最高罚款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