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院法官陈乐熊星期一(2月17日)早上花了超过两小时宣读口头裁决后,裁定工人党秘书长毕丹星面对的两项向国会特权委员会作伪证罪名成立。以下为法官的裁决要点:

为何工人党领导知情后,没有指示辣玉莎向国会澄清谎言?

法官认为,工人党领导原本以为国会不会重提辣玉莎的谎言,而且毕丹星知道,一旦揭露辣玉莎向国会撒谎,这将对工人党造成负面影响。另外,林瑞莲在与刘程强见面时曾说,她觉得政府不易找出真相,因为新加坡有很多警局,当时在场的毕丹星闻言也没有反驳。这说明直到10月11日,党领导仍抱有谎言可能不会被揭穿,可继续隐瞒真相的看法。

是否有佐证支持辣玉莎对8月8日谈话内容的说法?

法官认为,工人党前干部罗佩颖与纳登的证词,以及辣玉莎在8月8日谈话结束后几乎第一时间发给两人的短信,可支持“把事情带进坟墓”的说辞。这则短信是辣玉莎在记忆犹新时转述的,她也没有理由向两人撒谎。鉴于两人与毕丹星的关系,若他们向毕丹星求证,谎言可能很快就会被揭穿。

毕丹星曾否叫辣玉莎先找双亲谈性侵经历?

8月8日会议的目的是与林瑞莲和费沙商讨如何处理辣玉莎撒谎的事,因此毕丹星没理由在他与辣玉莎单独相处时,才叫辣玉莎找父母谈话,并且在见面到了尾声时才做出吩咐。另外,与针对穆斯林课题的讨论相反,没有任何书面记录证实毕丹星的这项吩咐。若毕丹星真的如此交代辣玉莎,向来视毕丹星为导师的辣玉莎,不可能不遵守毕丹星的指示。

毕丹星知情后做和没做什么?

毕丹星称在等待辣玉莎向双亲交代后向他汇报,但在8月8日至10月3日期间,没有跟进她是否告诉双亲,也没有进行澄清的准备工作,但毕丹星却能够针对同一天讨论的回教课题给出清楚的指示和跟进。他这两个月的不作为,也与党领导见了刘程强后所做的多番筹备工作形成强烈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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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丹星10月1日发电邮给所有工人党议员用意何在?

毕丹星声称这封发给所有议员的电邮是为了跟进辣玉莎撒谎一事,但法官指出,电邮并非特地发给辣玉莎的,仅是警告议员若无法佐证国会上的发言,可能会面对国会特权委员会审查,而毕丹星在这部分的说辞反复。

毕丹星说“我不会评判你”,是要辣玉莎澄清谎言?

法官认为,毕丹星在10月3日说这句话的意思是,无论辣玉莎是否在国会澄清谎言,他都不会加以批判。他没有对如何澄清谎言做出任何指示,而党领导不可能在毫无准备下让辣玉莎澄清。当辣玉莎在10月4日重复谎言时,毕丹星也没有对辣玉莎藐视自己前一天的指示表现出愤怒,说明他原本无意让辣玉莎澄清。  

工人党领导见了刘程强之后才改变主意,让辣玉莎承认撒谎?

辩方指出,毕丹星早在与刘程强见面之前,便决定让辣玉莎澄清谎言。但法官认为,毕丹星和林瑞莲在听到刘程强说辣玉莎应该在国会道歉和澄清时,才改变立场。自那时候起,工人党做出大量筹备工作,包括协助辣玉莎起草个人声明,以及通知中央委员会等。

毕丹星为了自保,参与工人党纪律委员会调查撒谎事件?

辣玉莎在国会上澄清谎言之前,党领导已知情数个多月,但他们没有公开透露自己早已知情,毕丹星此时参与工人党纪律委员会明显有利益冲突。而且,他与林瑞莲身为律师,不可能忽视这点。这说明毕丹星试图通过委员会来掩盖曾给予辣玉莎的指导,撇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