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图书管理局助理署长派驻国家档案馆,负责该馆影音设施升级项目期间,询问竞标公司能不能“赞助”他读硕士课程,前后一共索贿6万元。娱乐技术公司首席财务长与伙伴为了得标,串谋向这名助理署长行贿,现在被判坐牢六个月又两周。
被告连海春(69岁)面对三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的控状,他承认了其中两项,法官将另一项纳入考量后,星期二(2月18日)在国家法院宣布判决。
案发时,被告是广播工程服务公司BES的董事和首席财务长,公司是BE Holding属下子公司,主要提供媒体娱乐技术解决方案。
涉及此案的其余被告包括陈来兴(64岁)、林文豪(49 岁)和陈修良(49岁)。陈来兴是BE Holding董事兼股东,之后也担任BES董事和首席运营长;林文豪则担任BE Holding股东、BES董事兼项目经理。
陈修良是国家图书馆管理局(NLB)的助理署长,派驻新加坡国家档案馆(NAS),主管影音实验室,属下有10名员工。
2017年10月,图管局为“国家档案馆影音视频设施升级项目”招标。2018年2月,当局将项目授予BES,合同金额为800万零900元。
这是BES最大的项目之一,合同至少持续至2019年9月。若图管局选择追加项目,合同可能延长至2022年。
助理署长暗示“赞助”硕士课程
2018年4月, 陈修良向林文豪询问,BES是否愿意“赞助”他的硕士课程。林文豪请示陈来兴,取得同意后通知被告。
被告知道给陈修良这类钱,属于行贿行为,但也同意付款,以维持良好关系,确保BES在相关项目中的利益。
2018年9月和2019年4月,陈修良分两次向林文豪索要3万元。被告等三人伪造BES供应商的发票,从公司账户提取现金给陈修良。
BES的财务审批流程要求,由两名董事批准付款凭证,再由两名指定签署人签署支票。三人伪造来自文莱的公司的发票,分批提取现金后存入保险柜,凑足数后一笔付给陈修良。
当局调查发现,2018年中,国家图书馆管理局开始筹备另一项招标,内容关于国家档案馆档案实验室的档案设备、服务及家具供应。
陈修良收受了林文豪的贿赂后,指示下属在筹备投标时,向BES询问预算报价,让BES提前获知投标要求。
2019年1月,招标活动开始。除了BES以外,另一家公司也提交投标书,但因不符合必要的规定要求,例如供应类别及财务等级而被取消资格。
陈修良作为投标评审委员会成员,推荐将合同授予BES。最终,BES成功得标,合同金额为317万1170元。
2020年6月11日,贪污调查局逮捕了被告。
法官下判时指出,被告是预谋干案,利用贿赂提早获悉投标要求,影响了竞标的公平性。另外,被告还通过开假发票,挪用BES的资金来付款,属于长期滥用公司的信任。(人名音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