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行动辅助工具的违例事故去年激增超过五倍,常见的违例行为包括使用不合规的器材,以及在禁止骑行的地方使用。陆路交通管理局表明将继续对违例使用者和售卖不合规器材的零售商采取执法行动。

行动辅助工具(PMA,简称助行车)包括行动辅助踏板车(mobility scooter)和电动轮椅(motorised wheelchair)。

市面上有一些貌似助行车的器材,其实是归类为个人代步工具(PMD,简称代步车)或电动踏板车。陆交局星期四(2月20日)在脸书贴文指出,去年涉及这类非PMA器材的违例事故激增超过五倍。 

陆交局提供给《联合早报》的数据显示,去年这类违例事故有38起,前年仅六起。违例事故包括使用不合规器材,以及在人行道上骑乘代步车。

去年有三名助行车使用者因超速,以及骑乘不合规器材且时速超过10公里,被执法人员逮个正着。前年并没有发现这类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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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交局:去年共132起路上违规使用个人代步工具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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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左右 行动辅助踏板车使用者须有医疗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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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路上使用助行车的案例,则从2023年的四起增至去年12起。助行车可在行人专用道、人行道、脚踏车道、共用道上使用。

另一方面,陆交局提醒,貌似助行车的器材,通常有多过一个座位,属于代步车,只准在脚踏车道和共用道使用,而且须获陆交局颁发的UL2272安全认证及符合器材标准。违规者可面对罚款最高1万元,或监禁最长六个月。

使用电动行动辅助踏板车 年底须有医疗证明才可骑

政府早前接受活跃通勤咨询小组的建议,将规定电动行动辅助踏板车使用者须有医疗证明。根据陆交局贴文,这项条例将在今年底实行。

当局也将收紧助行车的时速限制,从每小时10公里降至六公里,相当于一般人快步走的速度(每小时四公里至六公里)。

零售商日后只能售卖符合速限的助行车,政府将给商家足够时间调整,清掉现有库存,进口符合新规定的产品。

公路上不时可以看到这类貌似助行车的代步车,这些器材只限在脚踏车道和共用道使用,而且须获陆交局颁发的UL2272安全认证及符合器材标准。(陈渊庄摄)
公路上不时可以看到这类貌似助行车的代步车,这些器材只限在脚踏车道和共用道使用,而且须获陆交局颁发的UL2272安全认证及符合器材标准。(陈渊庄摄)

本地业者:不应忽视电商平台和海外卖家

行动辅助工具业者Falcon总裁周昭宏开店超过15年。他受访时说,本地越来越多人使用助行车,电商和网购平台例如Shopee、Lazada和Carousell有许多海外卖家,政府在制定相关条例时,也不应忽略线上和海外销售这类代步工具的渠道,否则消费者无法在本地购买,便转向跟网上海外卖家购买,无法真正解决问题。

他也发现一些商家售卖速度限制为每小时10公里的助行车,受到年轻人等的青睐。

周昭宏的店里售卖速度限制为每小时六公里的助行车,顾客多数是行动不便的年长者和特需人士。由于人口老龄化,向他们购买助行车的顾客,每年增加5%至10%。

杨茂强(61岁)原本是仓库管理员,在2017年中风后失去行动能力。

由于手推轮椅出行会比较吃力,加上太太有工作,于是他使用电动轮椅更方便自己外出,进行一些日常活动,例如去超市买日常用品和跟朋友见面。他使用助行车至今已有五年。

在巴耶利峇一带送餐的沙菲益(Shafiq,45岁)说,相比脚踏车,用电动踏板车送餐,每天可以接比较多单,也不会这么累,骑车的时候他会特别小心。

一名姓林的家庭主妇说,一年前网购了一台两人座的电动踏板车,平时用来载幼小女儿到邻里附近的超市和咖啡店购物。她留意到一些送餐员为了赶时间而骑得较快,她则会控制速度,避免撞到路人。

受访的郑欣仪(33岁,数码行销业务经理)说,曾经差点被电动踏板车撞上。她观察到不少人是贪图方便而使用电动代步车,其实他们都四肢健全。这些人往往骑行速度快,而且经常在邻里的行人道上肆意骑行,还不时鸣笛,让她感到十分危险。

她说,傍晚时分,许多小朋友会在组屋楼下玩耍,一些年长者也会散步,她经常担心电动代步工具对居民构成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