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拟制定新的营业执照框架,进一步提升和规范安老居、福利院和儿童院等社会福利和收容设施的服务质量,更好地保障住户的安全与福祉。
社会及家庭发展部长马善高星期一(3月10日)在国会拨款委员辩论部门开支预算时,宣布政府准备立法推出这个新的营业执照框架。他也是卫生部第二部长。
社会福利院法案(Social Residential Homes Bill)上星期五(7日)在国会提呈一读,预料下个月二读,明年上半年生效。
社会福利院为需要照料及社会服务等支援的体障者或贫困者提供住宿。社会及家庭发展部目前监督的这类设施包括儿童院(Children’s Homes)、福利院(Welfare Homes)、一般面向生活可自理年长者的安老居(Sheltered Homes),以及残障人士之家(Adult Disability Homes)。
马善高指出,政府多年来同有关院舍业者合作,提升这些设施的服务质量。
“我们准备通过法案制定新的营业执照框架,将行业内行之有效的程序纳入法规,明确列出保障住院者的安全和福祉要求。”
与此同时,法案拟进一步发展福利院设施,以便未来可容纳不同需求的住院者。社会及家庭发展部以及国家福利理事会将通过培训,提升现有和新业者的能力,进一步规范行业的服务质量。
社会及家庭发展部已在去年11月至今年1月展开公共咨询,邀请公众就法案提出意见和反馈。
法案将取代现行的养老院法令(Homes for the Aged Act)。至于儿童与青少年法令(Children and Young Persons Act)和贫困人士法令(Destitute Persons Act)中,与院舍照护服务标准相关的现有规定,将由拟议中的营业执照框架取代。
提升福理会监管能力 加强引领社会服务发展
另外,社会及家庭发展部宣布将探讨如何修订国家福利理事会法令(NCSS Act),以便提升福理会监管能力,进一步加强它在引领社会服务领域发展方面所发挥的作用。
马善高说,福理会从一个会员制的机构转型为一个行业开发者,推动社服领域为有需要者提供更好的服务,拟议中的法令修订,将赋予福理会更大权力,继续推动社服领域提升能力。
另一方面,为了进一步协调各援助机构的服务,政府去年6月成立一个家庭服务检讨委员会,探讨如何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更全面的支援。委员会由文化、社区及青年部兼社会及家庭发展部高级政务次长蔡瑞隆,联合新加坡社科大学校长陈大荣教授担任主席。
至今,28个社服机构的50名代表参与委员会工作小组,并已向200名社服工作者征询意见。
此外,为肯定和彰显本地超过2万名社服工作者的贡献,社会及家庭发展部把今年定为“欢庆社会服务专才年”,并会在今年下半年推出一系列表扬社服专才的奖项,认可社服工作者的付出,以及他们对改善弱势者的生活所发挥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