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政府有意援引《防止外来干预(对应措施)法令》相关条文,将本地富商、信和集团主席黄志祥,以及他的三名子女黄永光、黄永龙和黄敏华,列为具政治影响力者。
黄志祥也是远东机构创办人黄廷方的长子。
内政部星期一(4月7日)发文告说,黄志祥等四人去年向内政部属下的外国关系与政治信息披露注册处申报,他们是外国立法机构或政治团体的成员。
根据《防止外来干预(对应措施)法令》(简称FICA)第79节条文,成为外国立法机构或政治团体成员的新加坡公民,必须向当局申报。
内政部说,注册处审核四人申报内容后,认为有必要依据FICA第48(1)节条文,将他们列为具政治影响力者,并已在星期一(4月7日),通知他们相关的决定。
四人列为具政治影响力者 非因不当行为
内政部强调,四人列为具政治影响力者,并不是因为他们曾有任何严重的不当行为。
截至星期一晚间9时,黄家尚未答复《联合早报》的询问。
根据规定,具政治影响力者须每年向注册处披露所收到或接受的1万元或以上政治捐款,与外国政治或立法机构的关系,以及所获得的外国荣誉公民或永久居留权等福利。
黄志祥是新加坡公民,1991年出任香港主要房地产发展商之一的信和集团董事局主席。他1970年代随父亲进军香港房地产,新加坡远东机构前总裁黄志达是黄志祥的弟弟。
根据信和集团官网,黄志祥也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11届、第12届、第13届及第14届全国委员会委员,最初是“特邀香港人士”,后来以经济界代表身份参加政协。他也是第13届及第14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黄永光是黄志祥长子,是在香港出生的新加坡公民。他除了出任信和集团副主席外,也是在新加坡上市的杨协成有限公司主席。信和集团官网显示,他是政协第12届及第13届北京市委员会委员、第14届常委,以及中华青年联合会第10届和第11届委员。
黄敏华是黄永光的妹妹,是信和集团非执行董事。她是政协第12届、第13届及第14届上海市委员会委员。黄永光的弟弟黄永龙则是信和集团联席董事,是政协第12届及第13届福建省委员会委员。
2021年10月在国会通过的FICA,旨在抵御外来势力通过敌意信息宣传或本地代理人,干预我国内政。
政府第四次援引FICA法令
这是我国政府第四次援引这项法令。前三次是为了将商人陈文平和全国职工总会列为具政治影响力者,以及屏蔽95个与流亡美国的中国商人郭文贵相关、疑似被用来发动针对我国敌意信息宣传的社交媒体账号。
被列为具政治影响力者还包括政治人物和政党,以及在政治捐款法中被列为政治团体的公民组织亚细安人权机制新加坡工作组(MARUAH)与论政团体“思考中心”(Think Cen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