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长失信女受害人4000元,后来得知同事要调查时,竟要求受害人给假口供以掩盖自己的罪行,被判入狱一年四个月。

这名警长也被揭露曾未经授权登录警方系统,帮助越南女子非法取得她丈夫的报案记录号码。

被告是44岁的陈志耀,事发时是一名高级调查员,警阶是警长。他面对抵触官方机密法令,滥用电脑法令和妨碍司法公正等四项控状,星期一(4月14日)在庭上承认两项,另两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林书浩法官下判时说,被告的罪行有必要给予阻吓性刑罚,不仅是为阻吓其他警员犯案,同时也是为了维护警队来之不易的声誉。

案情显示,一名女受害人在2022年10月报案,称遭前男友非礼。被告调查此案期间,受害人透露前男友早前转账4000元给她,如今要她归还款项,于是问被告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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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长涉泄露他人报案记录号码 与越南女子齐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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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要受害人归还这笔钱,但指须先将钱转给他。被告谎称,这是警队程序的一部分,他过后会再将钱转交给前男友。受害人信以为真,然而被告却私吞这笔钱,花在个人开销上。

由于迟迟未收到钱,前男友向警方投诉,由被告的同事调查。被告得知同事要向受害人问话时,担心罪行被揭发,于是要求受害人给假口供,谎称4000元仍在自己的银行户头。被告也向受害人保证,她这样说是没问题的。

受害人因信任被告照做,但心里过不去在给假口供的隔天,向警方坦诚真相。被告接受问话时认罪,警方也扣押了4000元。

庭上透露,在调查期间,警方从被告的聊天记录中,发现了他早前曾向越南女子陈氏恬(37岁)透露机密信息,因此抵触官方机密法令。

被告未经授权读取另一案件资料

调查显示,被告在2020年,负责调查陈氏恬夫妇俩涉及的一起虐童案。陈氏恬当时告诉被告,她与丈夫正在办理离婚手续。

2020年12月,陈氏恬向被告求助,要他提供她的丈夫在2016年涉及一起偷窃案的信息。她打算将这些信息交给离婚律师。

尽管知道偷窃案与他调查的虐童案无关,被告仍未经授权登录警方系统读取资料,向女方泄露她丈夫偷窃案的报案记录号码。

庭上未揭露被告帮助陈氏恬的原因,但调查显示,陈志耀在2022年5月与陈氏恬有一段性关系。陈氏恬也在2023年1月,向被告提供2000元贷款。

去年5月起停职领半薪 被告将面对纪律处分

根据法庭文件,被告从2024年5月起被令停职领半薪,并在同年9月被控上庭。至于涉案的陈氏恬,她的案件仍在审理中。

新加坡警察部队答复《联合早报》询问时说,所有警务人员都必须奉公守法,维持最高的纪律标准。警方将对被告展开内部纪律处分。(部分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