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台湾男子为了赚外快,特地飞来新加坡犯案,利用不法之徒盗取的信用卡购买手机和礼品卡。他在购买手机时行迹败露,当场被捕,面控后被判入狱一年四个月。
被告柯贤勋(26岁)事后被控,他面对三项欺诈和一项冒充他人欺诈的罪名,于星期四(4月24日)在庭上认下其中两项,法官把另两项纳入考量后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盗刷信用卡 买礼品卡和手机
根据案情,被告在网上看到一则征聘广告后,为了赚外快而联系上一名自称“金”的男子。金告诉被告,会提供给他一款绑定多张信用卡的钱包应用,要被告前往新加坡刷卡购买手机。
金承诺会支付被告20万台币(约8060新元)酬劳,被告同意加入。金后来在被告的手机安装了TapPay手机钱包应用,被告清楚知道绑定的信用卡是通过非法途径取得的。
2025年2月26日,被告搭飞机入境新加坡,打算在3月3日离开。在金的指示下,被告到不同便利商店,利用手机钱包应用盗刷信用卡,买了总值1110元的15张雷蛇(Razer)礼品卡。
被告接着又按照指示,到一家电子商店购买两台总值4198元的苹果手机,可是却在付款时受阻。被告赶紧通知金,第二次尝试才顺利付款。
然而,被告的这番操作已经引起男店员怀疑。后者遇过盗刷信用卡购买产品的顾客,因此怀疑被告是其中一人,拒绝交出手机。
男店员随后呼叫保安,被告发现情况不对拔腿就跑,但被当场制服。警方后来也起获被告早前购买的礼品卡。
调查显示,其中一名被盗刷信用卡的受害人是一名本地女子。她是因为陷入电子商务诈骗,在网上输入信用卡信息而遭不法之徒盗取资料。
控方指出,被告有预谋干案,充当犯罪团伙跑腿,为谋取金钱利益专程来新加坡犯案,因此促请法官判被告坐牢一年四个月至一年八个月。(人名音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