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选投票当天,有多名选民偷拍选票,还放上网,其中包括已盖上投票印记的选票,引起公众质疑违法。

公众郭先生(38岁)在投票日(5月3日)当天通知《新明日报》,指他在网上看到多名选民,在不同社交媒体平台发布选票的照片,其中包括已有投票印记的选票。

“我看到后马上截屏,并在网上报警。”

郭先生认为,为秉持公平公正原则,选民应该自觉遵守规则。

根据不同选民放上网的两张选票照片,两张都来自淡滨尼选区,其中一张已经盖上投票印记,而选民还在贴文中表示“任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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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两则不同贴文的留言,网民都留言建议删除,指拍摄选票是犯法的行为。这两则贴文中,盖上投票印记的选票照片贴文已被删除,另一则贴文仍留在网上。

除了这两则贴文外,一名社媒用户还拍下视频,记录下她前往投票站的过程,不仅远远拍下投票站,也拍下空白的选票。

视频遭网民炮轰,指这名用户已犯法,还有多名网民留言说已经报警。记者星期一(5日)再次查看视频时,发现视频已被删除。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5年5月6日的《新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