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幼儿托管中心女教师在看顾孩童时,反复伸腿将一名只有20个月大的女童绊倒,事后还抱起哭泣女童假意安抚。已离职的女教师承认虐童,控方要求判她坐牢15至16个月。
庭上放映托管中心里的电眼视频,案发时个子高大的女被告萨依达带受害女童上厕所,她在厕所隔间外为女童抹脸时,突然伸出右腿“扫倒”女童;女童首次没有倒地,但没有得逞的萨依达继续出击,前后共两次将女童绊倒在地板上。
今年34岁的萨依达面对两项抵触儿童与青少年法令的控状。她原本打算抗辩,案件定星期一(6月16日)在国家法院开审,但她在开庭后改变主意,决定认罪,案件展期下判。
这起案件发生于2023年11月6日下午12时许,在本地北部某托儿中心。为保护受害人,法庭谕令不准报道女童与托儿中心的名字。
根据案情,被告于2023年9月底开始在案发地点当幼教师,工作不到一个月后就递上辞呈,同年11月中正式离职。受害女童是她案发时在托管中心负责看顾的孩童之一。
案发当天,被告协助照顾包括女童在内的一群幼儿。托管中心内的电眼视频拍到案发过程,从视频画面中可见她如何恶待女童。
视频显示,被告在12时28分之前,用手拉着女童,走入中心的其中一个厕所隔间。接着,她在隔间外用纸巾为女童抹脸时,伸出右腿试图将女童绊倒,女童失去平衡但没有倒地。
被告见状再次把腿伸出,这次女童被绊倒,往后摔倒在地板上。过了一会儿,她又在厕所隔间外伸腿绊倒女童,导致女童脸部朝下倒在地板上。被告接着将女童抱起来,假意安抚她。
女童鼻孔淤青 额头嘴唇都有伤
案发两天后,女童的父母亲带她去看医生,医生发现女童的鼻孔有轻微淤青,女童母亲也向医生出示照片,显示女童在看医生之前,额头与嘴唇等部位都有伤势。
法官接受被告的认罪后,将案件展期至7月28日,让控辩双方进行判刑与求情陈词。不过,控方已在庭上表明,会要求法庭判被告坐牢15至1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