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法律界先驱、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首位女院长黄嗣绵博士(Thio Su Mien),星期一(6月30日)逝世,享年86岁。

她的长子、新加坡律师公会前会长张正义高级律师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透露,母亲今年5月初确诊患上急性髓性血癌(acute myeloid leukaemia),星期一凌晨4时许离世。

张正义说,对许多人而言,母亲是法律界的翘楚,“但对我而言,更重要的是,她教导我要珍视公平与正义,勇于为自己相信的事情发声。我希望我也多少做到了这一点。”

黄嗣绵1938年出生,父亲黄仰英牧师是圣公会中学的创校校长。她在马来亚大学新加坡校区(新加坡国立大学前身)修读法律,是首届毕业生之一,与前大法官陈锡强、巡回大使许通美教授同窗。

她1961年毕业后留校任教,并于1969年、年仅30岁时,出任法学院第七任院长,成为1959年创院以来最年轻,也是首位女院长,对法律教育改革和课程建设影响深远。

1971年卸下院长职务后,她加入德尊律师事务所(Drew & Napier),后升任管理合伙人。

1998年,她以冠夫姓后的英文名,创办Thio Su Mien & Partners,即现在的义正律师事务所(TSMP Law Corporation)。这家律所现由张正义与妻子张祉盈担任联合管理合伙人。

黄嗣绵的丈夫张锦福(Thio Gim Hock)曾是华联企业总裁、旅店置业执行董事,2020年逝世,享年82岁。

两人育有三名子女,皆为法律界专才,除了张正义,还包括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教授、宪法专家和前官委议员张黎衍。

每年将律所10%盈利捐予弱势群体

黄嗣绵曾长期担任世界银行行政仲裁庭法官,深耕国际法律事务。

2009年,她因积极介入妇女行动与研究协会(AWARE)的领导层改选风波广受瞩目,媒体称她为“女权导师”。当时她与新执委公开表达对组织可能推动同性恋议程的担忧,结果引发激烈争议,甚至收到死亡恐吓。

黄嗣绵一生投入法律教育、司法改革与公共事务,深受法律界敬重。她也是一名虔诚的基督徒,奉行“十一奉献”,将信仰实践于生活。义正律所文告指出,黄嗣绵为律所的公益使命奠定基础,早年便决定每年将律所的10%盈利捐予弱势群体。

律所的慈善项目聚焦三大群体:儿童(特别是高风险青少年)、年长者与本地外籍客工。每年律所会停业两天,让全体员工参与公益活动,每位律师也承诺每年完成至少25小时的公益法律服务。  

这些举措让义正律所在2018年,成为首家获颁“总统志愿服务与慈善事业奖”的律师事务所,并于2022年和2024年,分别获得“乐善大使”及“乐善公司”荣誉称号。

政界与法律界都对黄嗣绵离世表达哀悼。

律师出身的国家安全统筹部长兼内政部长尚穆根在脸书发文说:“我开始执业时,黄嗣绵已是德尊律所的高级合伙人,是成就斐然、备受敬重的企业律师。她的离世是本地法律界的沉痛时刻,我谨向她的家属致以最深切的慰问。”

律政部长兼内政部第二部长唐振辉也在脸书发文致哀,称黄嗣绵是法律界的开路先锋。

“她一生展现出卓越的专业水平、正直的操守和对法律事业的坚定投入。无论作为学者或执业律师,她都深刻影响了新加坡法律的发展。”

他指出,黄嗣绵是许多人的楷模。“她以身作则,工作态度一丝不苟,为后来的女律师树立了杰出榜样,用行动证明,女性和男性一样,都能在法律领域,甚至更广泛的社会领域中,平等地发挥影响力。”

黄嗣绵的灵柩停放在武吉知马加冕路的住家,星期四(7月3日)出殡,安葬于蔡厝港坟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