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货车来到交界处,男子在没有停车查看路况的情况下撞上电单车,导致女骑士当场身亡。男子事后被控,罪成入狱八个月,以及吊销各级驾照八年。
缅甸籍被告郭哥萨(54岁,译音)面对一项疏忽驾驶的控状,他星期一(7月7日)在国家法院认罪。
这起致命车祸发生在2024年7月20日傍晚约4时43分,地点在惹兰都康(Jalan Tukang)和品质路(Quality Road)交界处。死者是33岁女骑士诺法拉罗扎纳。
根据案情,被告案发前开货车载送妻子,从裕廊西64街的住家出发,打算到惹兰巴板的客工宿舍接载其他朋友。
案发的十字路口没有交通灯。案发前,被告沿着品质路行驶,来到案发交界处时放慢车速,但并未停下。
死者则沿着惹兰都康朝往惹兰文礼的方向行驶,有行驶权。她经过交界处时被货车撞上,摔落马路,货车则冲向左侧,撞上路旁的一棵树。
被告事后受困驾驶座,向路人求助不果,于是赶紧叫妻子报警。发现妻子受到过度惊吓,他于是拿过手机报警求助。
医护人员在傍晚5时许抵达现场,死者在傍晚约5时10分被当场宣告身亡,死因是多处受伤;被告则被送往医院治疗,因腿部受伤拿了10天病假。
控方指出,被告案发时驾驶重型车辆,理应更加小心谨慎。他在交界处没有留意其他车辆,也没有在停止线前停下,因此建议法官判他坐牢七个月至八个半月,以及吊销各级驾照八年。
被告求情时说,他已感到后悔,他是家中的主要经济支柱,恳请法官念在他是初犯予以轻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