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俩串谋欺骗妻子的情夫,设下房地产投资骗局,欺骗情夫交出22万元的购屋保证金,还夸口对方会在事成后获取超过171万元的利润,双双被判入狱。

这对骗子是50岁的王志伟和49岁的郑美玲,两人于1999年结婚。王志伟在1999年至2006年当过房屋经纪。

夫妻俩各自承认一项欺诈的控状,星期四(7月24日)在国家法院面对判刑,王志伟被判入狱28个月,郑美玲则被判入狱25个月。王志伟早前已赔偿受害人1万元,法官也下令他偿还其余21万元,否则须坐牢105天代替。

案情显示,受害人是48岁的陈大卫,与郑美玲在2014年至2017年间搞婚外情。在犯案期间,王志伟并不晓得陈大卫是妻子的情夫,陈大卫则知道王志伟是郑美玲的丈夫。

2015年9月左右,夫妻俩共谋欺骗陈大卫,向对方谎称有公寓单位买卖的投资机会。在王志伟的指示下,郑美玲向陈大卫称,因房屋市场不景气,有发展商愿意以折扣价,将卖不出去的公寓单位出售给房屋经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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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美玲告诉陈大卫,她可以协助购买七个公寓单位,事后将单位转售,对方能在三个月内收取高达171万7281元的利润。

事实上,这些公寓单位不是不存在,就是没有对外出售,这只不过是一场投资骗局。

为了掩盖罪行,夫妻俩向陈大卫提供单位的选购权书(Option To Purchase),欺骗对方交钱作为买房的定金。郑美玲也向陈大卫谎称这项投资机会是独家优惠,并要求他保密。

陈大卫信以为真,在2015年9月至11月间,前后七次将22万元交给郑美玲,用作购买翡翠山七个公寓单位的定金。

根据法庭文件,陈大卫迟迟没有收到投资回报,后来怀疑被骗,于2019年12月报警。夫妻俩在2022年6月被捕。(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