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因喝了酒让无驾驶执照的女友人代开车,结果途中遇警方路检,开车女子非但不按指示停车,反而倒车逃逸。两人后来还对换座位企图掩盖罪行,结果双双被判入狱。
车主方毓曼(29岁)和无照开车的孙玮琳(32岁)各面对抵触公路交通法令和妨碍司法公正等三项控状。两人早前认罪后,法庭星期三(8月6日)下判。方毓曼被判入狱五周,孙玮琳入狱六周,两人也被判吊销或禁止考取各级驾照两年。
这起事故发生在2023年12月23日凌晨,地点是克罗士街上段(Upper Cross Street)和余东旋街(Eu Tong Sen Street)交界一带。
案情显示,方毓曼和孙玮琳事前在驳船码头(Boat Quay)的酒廊喝酒,各饮下两品脱(约946毫升)的啤酒。
大约凌晨3时,两人准备到另一个地点,但方毓曼声称头疼,孙玮琳于是提议代她开车。尽管知道孙玮琳没有驾照,方毓曼还是同意让对方开车,自己坐在副驾驶座位。
当孙玮琳开车来到上述地点附近,发现前方有交通警察做路检。为了躲避,孙玮琳赶紧倒车。
两名交警发现车子倒退,马上亮起手电筒指示驾驶员停车。不过,孙玮琳没有照做,而是选择逃走,把车子右转进入朝往禧街(Hill Street)方向的余东旋街。交警见状立即跟追。
孙玮琳将车子开到余东旋街和北干拿路(North Canal Road)的交界处时,因遇到红灯而停下。这时,车上两人对调座位,企图掩盖孙玮琳无照驾驶。
交警随后跟上,要方毓曼将车子停在路边,并注意到车上两人已换位。在接受问话时,孙玮琳和方毓曼坦诚认罪,过后被捕。
根据法庭文件,两名被告的吹气酒精检测显示,方毓曼每100毫升的呼气中含有46微克酒精,超出法定上限的35微克;孙玮琳每100毫升呼气中则含有19微克酒精。
被告代表律师狄伦(S.S. Dhillon)求情时说,两名当事人即刻认罪和配合调查,而且两人是初犯,也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懊悔,加上这起事故没有造成任何人受伤,因此恳求法官从轻发落。(人名译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