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国内税务局谎报公司的所得税和消费税,逃缴超过226万元税务,50岁女董事被判缴付超过358万元罚款和罚金。
被告张雅妹事发时是两家食品原料进口和批发商Matrix Ingredients和Maxim Ingredients International的唯一董事,面对抵触所得税法令和消费税法令共49项控状。她承认其中32项,法官将余项纳入考量后,星期二(8月5日)下判。她共被判罚款13万1000元,并须缴付345万7000多元罚金。
根据法令,公司有义务向国内税务局申报收入,而公司的应税营业额若超过100万元,也须注册消费税。
一家公司注册了消费税,购进货物上产生的消费税为进项税(input tax),从营业额收取的消费税则为销项税(output tax)。如果销项税超出进项税,公司须将多余税款交给国内税务局;相反,如果进项税超出销项税,当局则须把税款差额退回给公司。
根据案情,2009年,被告通知公司的会计钟凌平(译音,49岁),由于Maxim没有进行任何业务,她打算让公司清盘。不过,钟凌平劝阻被告,指在2008年注册的Maxim享有税收优惠。被告可以将Matrix的部分收入纳入Maxim,促使Matrix的年收入低于500万元,也可使Matrix获得豁免,无须进行年度审计。
被告同意将Matrix的30%收入和开销等归入Maxim的账下,钟凌平则负责作出相应安排。为了确保公司的所得税和消费税保持一致,钟凌平也虚报公司的消费税;Maxim当时每季度的进项税已超出销项税,但公司也向当局收取税款差额。
被告提交虚假资料 当局突击查明真相
2014年1月,消费税署长展开审计,以确认Maxim的消费税申报,并要求公司提交于2011年至2013年的交易资料。被告提交虚假资料,当局发现资料有所出入后,同年11月突击被告的公司。
调查显示,被告和钟凌平谎报Matrix于2010年至2014年的年收入,以致公司漏缴约74万3059元税款。两人也谎报Matrix和Maxim于2009年至2014年的消费税,两家公司漏缴约151万7416元税款。根据法庭文件,被告共逃缴约226万零475元税款。被告已支付这笔款项给当局。
涉案钟凌平的案件,目前在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