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泉水电厂案件开审,凯发(Hyflux)前总裁林爱莲涉嫌两次在公开声明中,隐瞒水电厂主要靠卖电、而非凯发的本业赚钱,造成虚假市场,让投资者错误理解大泉项目的商业现实与风险。

大泉水电厂(Tuaspring Project)是本地最大及首个结合海水淡化与发电设施的水务项目,人们原本以为这个项目将让凯发再创高峰,结果却成为凯发走向清盘的一大关键。约3万4000名投资者因持有凯发永久证券和优先股而蒙受总计9亿元的损失。

掌舵凯发时期有“水皇后”之称的林爱莲(64岁)、凯发前首席财务官赵伟平(56岁),以及四名前独立董事张兼帼(69岁)、倪子章(68岁)、李裕海(69岁)和穆鲁加苏(Murugasu Christopher,66岁),星期一(8月11日)起在国家法院受审。六人被指抵触证券与期货法令,控状内容涉及凯发两次就大泉项目发表公开声明时,隐瞒水电厂得靠卖电来赚钱的关键信息。

控方指林爱莲是凯发触法行为的主导人物,并且在开庭陈词中阐述她这么做的动机。副总检察官王守仁说,凯发当时进军中东市场的计划受挫,为稳住公司在国际水务业的领导地位,林爱莲一心要拿下大泉项目。凯发以“非常低”的亏本价格卖水给政府,再靠卖电给电力网来转亏为盈,这项策略让凯发提出比其他竞标者低至少27%的水价。

发现凯发售电补贴水厂亏损 六银行拒绝提供贷款

王守仁指出,当发现凯发打算以售电盈利来补贴水厂的亏损后,六家银行改变原本意向,以发电厂对大泉项目构成“市场销售与营运风险”为由,不提供贷款给凯发建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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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向银行贷款受到阻碍,控方指凯发于是转向通过发行优先股来为水电厂融资。王守仁说:“林爱莲清楚知道银行对发电厂的负面反应,她担心如果透露全部实情,投资者可能止步,并且影响凯发通过发行优先股融资的计划。这可能进而危及项目的财务结算,导致凯发失去竞标。”

为此,2011年4月,在凯发发行优先股的献议信息声明中,林爱莲和四名前董事涉嫌隐瞒水电厂盈利取决于电力生意的信息。控方指他们这么做抵触证券与期货法令下第253(1)(b)条文,而这项法律条文属于直接罪责(strict liability),即控方只须举证显示被告签署的声明没有披露所须信息,无须证明被告的犯案意图。若罪成,被告可判罚款不超过15万元,或坐牢不超过两年,或两者兼施。

另外,2011年3月7日,六名被告被指批准凯发在新加坡交易所网站发布声明,透露凯发是大泉项目的优选竞标者,但同样隐瞒关于电力销售业务的关键信息。若罪成,被告可判罚款不超过25万元,或坐牢不超过七年,或两者兼施。案件星期二(12日)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