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使用数据以优化服务,数码发展及新闻部拟议修订公共部门(治理)法令,允许公共部门与获授权的外部合作伙伴分享数据,并确保这些外部合作方负责任地使用相关数据。

数码发展及新闻部星期二(8月12日)发文告说,即日起至9月2日下午5时的三周里就修订公共部门(治理)法令(Public Sector (Governance) Act )展开公众咨询。

这项法令在2018年推出,为公共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并对法定机构加强管理,以更好地服务大众。

根据法令,公共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只限于七种与公共利益相关的用途,包括维护和促进公共部门的价值观、实现公共部门的经济效益或效率、确保业务连续性,以及促进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协作等。

设立适当授权程序及严格保障措施

数码发展及新闻部拟议修订法令,为支持公共利益的七个目的而允许公共部门与紧密合作的授权外部伙伴共享数据,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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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局将设立适当的授权程序和严格的保障措施,包括新增刑事处罚,确保外部合作伙伴负责任地使用共享数据。 

数码发展及新闻部也考虑添加另一项修订,明确公共部门在内部能够使用与其他部门分享的数据,以提升工作效率。

公务员如果滥用数据须负刑事责任。根据现行法令,公务员如果未经授权而鲁莽或故意泄露、滥用资料,可面对罚款最高5000元,或坐牢最长两年,或两者兼施。

有关公开咨询,民众可到网站阅读咨询书,并提供反馈。 

Dentons Rodyk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与科技业务部高级合伙人梁清龙律师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说,大部分政府部门都与私营机构或外部伙伴合作,为了向公众提供服务,数据共享是必要且可以理解的。

与私营机构共享数据,有利于政府数据与私人数据相结合,为政府呈现更全面的情况,从而制定更优质的政策,进行更精准的分析。

梁清龙指出,新加坡正步入一个公私合作日益紧密的经济阶段,共享数据利于国家发展,惠及全体国民。为数据共享建立明确的法律框架是好事。

网络安全公司隐私忍者(Privacy Ninja)创办人方绍宇受访时说,数据共享须有清晰的法律规定和严格的问责机制,包括任何对数据的滥用、泄露或违规行为施以刑罚。

他指出,经部长或授权代表批准的合作伙伴须遵守最高的安全标准,并落实访问权限管理、数据加密,以及安全数据处理等的防护措施。

网安公司安克诺斯(Acronis)威胁研究部门总监谢尔盖贝洛夫受访时说,与外部合作伙伴共享数据存在风险,尤其万一对方的系统安全性不足或未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因此单靠法律是不够的,还必须配合有效的执法措施和内部控制,才可确保数据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