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男子为赚快钱,在新山商场答应一人,在义顺住家制作丧尸烟弹(Kpods)来贩卖,每卖一个赚取10元酬劳。男子事后护照遭扣押,但他申报遗失并重办新护照,而且多次非法出境,结果被捕。
41岁的阿基尔(Mohammed Akil)面对抵触烟草(广告与销售控制)法令、毒药法令和护照法令共八项罪名,星期三(8月13日)在国家法院认罪。卫生科学局和移民与关卡局的主控官要求,判被告入狱至少一年又六周,案件展期至8月26日下判。
本地首起有人因“丧尸烟弹”被控案件
“丧尸烟弹”是俗称,指的是含有依托咪酯(etomidate)的电子烟。卫生科学局指出,这是当局首次提控涉及在住家制造此类电子烟、并意图用来贩卖的涉案者。这同时也是本地首起有人因“丧尸烟弹”被控的案件。
“丧尸烟弹”对吸食者的健康危害极大,可能导致严重副作用,除了恶心与呕吐、不自主的肌肉抽动或痉挛、意识混乱之外,还可能导致癫痫发作、器官衰竭,甚至死亡。
根据案情,2024年12月11日凌晨,卫生科学局人员突击被告位于义顺22街的组屋,发现他拥有多个电子烟相关物品,包括569个空烟弹壳(pod casing)、534个烟弹零件(pod component)、1485个烟弹盖(pod cover),以及一包26.4公克含依托咪酯的白色粉末。
调查显示,被告自称于同年10月,在新山商场与一名叫“乔”(Joe)的男子会面。“乔”向当时缺钱的他提议,让他帮忙制作“丧尸烟弹”,供售给新加坡的顾客。
“乔”会将制作材料寄给被告,包括空烟弹壳、电子烟液体和依托咪酯粉末。被告则须将粉末与液体混合,再将混合液体装入空烟弹壳。
“乔”也会向顾客提供被告的联系,让他们向被告下单。每卖一个“丧尸烟弹”,被告可获取10元的酬劳。尽管知道本地禁止电子烟,被告还是同意这一安排。
12月11日凌晨,被告接获购买100个“丧尸烟弹”的订单。他将烟弹装入袋子后放在门外,等待送货员来拿货。
被告的罪行之所以曝光,是因为送货员在送货时,无意间发现袋子里装了烟弹,便将烟弹送到警局。警方于是顺藤摸瓜,找上被告住家,揭发他在家里制作丧尸烟弹来售卖的活动。
庭上揭露,被告会将约12公克含有依托咪酯的粉末惨入50毫升的电子烟液体,后将1.5毫升的混合液体装入一个烟弹中。当局在他家发现的26.4公克粉末,就足以制造约72个“丧尸烟弹”。
被告早前已卖百个“丧尸烟弹”
此外,这并非被告第一次卖“丧尸烟弹”,他早前也已卖出100个“丧尸烟弹”。
根据法庭文件,被告过后护照遭扣押,但他却在今年1月20日,为了与在马国的女友见面,通过移民与关卡局网站申报遗失护照时,向当局提供假资料,声称他在咖啡店丢失护照。
被告随后用新护照多次非法出境,结果在今年6月被捕后还押至今。
没有聘请律师的被告星期三在庭上求情时说,他已知错,因面对经济压力才会犯案。他希望法官能轻判,让他能尽快回归生活,专注于抚养两个年幼的孩子。
“丧尸烟弹”在本地日益泛滥,为禁止这类电子烟的滥用,卫生部正与内政部合作,不久将把依托咪酯列为C级毒品,并在《滥用毒品法令》下受管制。
这意味着,使用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者,将被视为毒品使用者,须面对更严厉法律制裁,包括送入戒毒所等。目前,依托咪酯属于《毒药法令》管制的毒药,违法刑罚较轻。
